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卫生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评审范围:
符合各系列高级职称任职条件,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人员(含代理制)
(二)符合教学、研究、工程、图书、档案、管理等系列中级职称任职条件,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人员(含代理制)。
二、评审条件:
(一)详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试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教学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试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任职条件》(试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倾斜政策的通知》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规章制度汇编行政管理分册》 第128-131页)。
(二)其他小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试行)》第四条: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条件中的五、业绩成果:1、申报主任医师,51岁及以下“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面上以上项目1项”其中“省部级面上以上项目”包含面上项目。
(二)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详见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天津医科大学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评审外语和计算机能力相关要求的通知》。
四、一票否决制:
我院将行风表现纳入职称晋升工作中,申报人如有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行为,经查实,实行行风一票否决制。
各科室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相关人员,并严格按照日程安排组织科评审会及上报材料。
五、时间安排:
10月13日
医院布置有关职称工作。
10月13-15日
拟晋升人员向科室报名。
10月15-19日
1、各科室填写《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小组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总医院官网上下载并打印)上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2、各科室将申报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并领取科评材料及有关晋升的材料。
10月19-20日
1、各科室对申报人员进行临床能力考核。
2、科评会。
10月21日
以下人员报送预审材料及科室推荐报告
1、引进人才、破格、越级和重新申报人员。
2、申报小系列(会计、工程、图书、档案、教育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等系列)的高、中级人员。
10月25-29日
1、各科室将科评会通过人员材料报人事处。
2、人事处审核材料
11月8-11日
1、筹备学术委员会。
2、向上级有关部门送审拟推荐上会人员名单。
11月下旬
通过卫生技术、教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工程、图书、档案、卫生事业管理等系列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填报网上申报系统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申报卫生事业管理、工程、图书、档案系列高、中级职称人员
1、登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打印:
(1)《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2)《申请卫生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卫生事业管理、工程用)》
(3)《考绩卡片》(近三年,反正面打印)
(4)《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评价表》
(5)《天津医科大学教学任务评定表》(近五年,反正面打印,只限卫生技术系列填写)
(6)《天津市卫生行业科研成果、新技术、开发业绩登记表》(只限卫生技术系列填写)
(7)《天津市卫生行业人才培养登记表》(两份,只限卫生技术系列填写)
(8)《卫生事业管理研究成果鉴定表》(只限卫生事业管理系列填写)
(9)《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只限卫生技术系列正高级、卫生事业管理系列填写)
(10)《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报告》
(1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请》(手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有关情况简介表》(只限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填写)
2、上报材料的整理及装订:
(1)申报卫生技术系列正高级的人员对送评的材料复印件进行装订成卷,复印件统 一要求使用A4纸,按照2021年度卫生技术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准备须知(申报人用)中及目录模板(见附件)要求的顺序将所需材料的复印件排列左侧装订,并在每页的右下角标注页码(送评材料装订的形式不做统一规定,但必须整齐、不易拆散)。
(2)申报卫生技术系列正高级的人员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式1份,其内容主要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开展工作情况及取得业绩、本专业特长、今后努力方向等。要求1500字以内,字体华文中宋,字号小三。
(3)打印《申请卫生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25份,A3纸张横向打印。
3、个人填报注意事项:
(1)11月下旬起,申报人员注册并填报“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天津医科大学信息门户”,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严格以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信息为准录入,不管学校更名、合并与否。
(3)本次申报有效学历/学位:即为符合有关文件中规定申报相应资格所具备资格年限对应的有效学历或学位。
(4)申报系列及专业:卫生技术+“专业”名称(以文件附件19:《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表》中的专业名称为准)。
(5)录入论文时,文件规定篇数以内的代表性论文在先(1-3行),文件规定篇数以外的论文在后,最多可输入5篇,超出篇数的论文可在业绩栏目中体现。
(6)非第一作者或发表时间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不要提交,也不要填写在《情况简表》
中。
(7)多人完成的著作中,只有著作的章节有署名作者姓名并且在第一位的或书中有明确界定的,才能计算编著者完成的字数,申报评审时有效,没有明确界定的无效。
(8)时间、级别、排名等不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建议不要提交。
4、上网打印述职答辩通知书
(二)申报教学、研究系列高级,教育管理系列高、中级人员登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打印:
1、《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2、《考绩卡片》(近五年,反正面打印)
3、《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评价表》
4、《天津医科大学教学任务评定表》(近五年,反正面打印)
5、《天津市卫生行业科研成果、新技术、开发业绩登记表》
6、《天津市卫生行业人才培养登记表》(二份)
7、《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申报教学系列人员用)
8、《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9、《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10、《申报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三)引进人才、破格、越级、工程、图书、档案、管理和重新申报人员:
除了按上述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外,还须登陆总医院网,填写并打印《申报材料预审一览表》。
(四)以“后取学历”申报职称人员需同时提交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三个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小组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
2.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3.申请卫生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4.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卫生事业管理、工程用)
5.考绩卡
6.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评价表
7.天津医科大学教学任务评定表
8.天津市卫生行业科研成果表、新技术、开发业绩登记表
9.天津市卫生行业人才培养登记表
10.卫生事业管理研究成果鉴定表(卫生事业管理用)
11.专业技术工作报告
12.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报告
1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请
1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函
1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有关情况简介表(1)
16.目录(卫生技术正高级用)
17.2021年度卫生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准备须知(卫生技术正高用)
18.2021申报社科系列中、高材料须知及目录
19.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表
20.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申报教学系列)
21.申报材料预审一览表(引进人才、破格、越级、管理、重新申报人员用)
22.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23.申请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24.申报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