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医医院口腔科机房射线防护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云南省中医医院口腔科机房射线防护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云南省中医医院口腔科机房射线防护改造工程进行公告,欢迎具备相关资质公司报名参与磋商。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口腔科机房射线防护改造工程
1.2资金来源 自筹 ,已落实;
1.3预算金额: 67497.50元。
1.4具体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
1.5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完成。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射线防护工程);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的失信信息查询材料;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6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磋商申请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磋商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磋商申请人具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颁发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
2.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报名:磋商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另需提供入滇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 8月 22至2019年 8月 26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云南省中医医院门诊楼808室报名。
3.2报名费:本次磋商不收取任何费用。
4.磋商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4.1磋商文件格式自理(满足招标要求),一式二份(一正一副)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2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8月28 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4.5磋商申请人人应当在招标要求的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28 日9时30分,将磋商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要求密封的磋商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招标公告在云南省中医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2019年 8 月22 日至2019年8月 26 日。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云南省中医医院
地址: 昆明市光华街120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7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