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口腔疾病的治疗原则
孕期口腔疾病的治疗原则
口腔疾病,防大于治。做好孕期口腔检查和口腔保健是控制和预防口腔疾病的根本。如果已经有了口腔疾病,那么孕期医生的治疗原则有哪些呢?
孕早期(孕1-3个月) 怀孕前三个月,胚胎器官开始形成分化,是致畸敏感期,为了避免孕妈妈过度紧张和口腔手术所造成的菌血症对胎宝宝的不利影响,一般不宜做拔牙、根管治疗等手术;避免使用安眠、镇静剂药物;防止风疹等病毒感染,预防唇腭裂等畸形发生;孕妇就医时要说明怀孕时间,避免X线照射;口腔医生在这一时期应做好孕妇口腔检查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并且与患者随时保持联系,及时指导患者有关预防口腔疾病的知识和措施,防止已患疾病的进一步加重。
孕中期(孕4-6个月) 孕中期胚胎器官已发育完成,胎儿体积不大,孕妈妈活动比较方便,是进行常规牙科治疗的最佳时期,一般情况下可处理的牙科急病,如牙髓炎等。拔牙要谨慎,牙科治疗中局部麻醉用药量很少,不必担心对宝宝造成不良影响,但孕妇应避免深度麻醉。如有麻药过敏,应提前向医生说明;复杂治疗可延至产后进行。
孕后期(孕7-9个月) 不适合接受口腔治疗。怀孕的后三个月胎儿发育较中期加快,胎儿体积增大明显,孕妇常出现腿部水肿、尿频等压迫症状、使活动受到限制;体积增大的胎儿影响孕妇的体位,使子宫处于较敏感状态,外界刺激(如牙科恐惧症)容易引起早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