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口腔保健科会诊工作常规制度
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口腔保健科会诊工作常规制度。
1.若病情需他科会诊或转专科会诊,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医师审签。
2.申请会诊科应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初步诊哳、会诊目的与要求。
3.接受会诊科应按申请科的要求,由主治医师或指定的医师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
4.危重患者应先进行抢救,不宜搬动的患者及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应邀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进行会诊。
5.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 1 小时,急诊会诊及特殊情况会诊随时进行。
(十二)门诊医疗器材的管理制度。
1.专人专管,由护士长或质控护士负责。建立科室器材账本。
2.门诊器材的请领,要量出为入。消耗性器材及规定基数的器材应每月填写请领单请领。 由于任务变更,可增、减基数,请领或更换器材时要认真核对,当面点清。
3.对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制定具体要求。有醒目标志,悬挂在仪器附近,便于执行和检查。
4.每日常备流动的消耗性器材,要当面清点,班班交接。
5.器械、仪器如有损坏丢失,必须填写“损坏报告表”给护士长、科主任审签,提出处理意见。除按赔偿制度赔偿外,要报设备科。
6.需报废的仪器设备,由科室填写“报废申请表”给维修部门及设备科技术鉴定,确认已无修理价值,签署报废意见,经批准后报废、消账归档。
7.门诊仪器设备不能私自外借,外借设备应按时收回,并当面清点、检查。
8.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制度,对使用中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对其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保管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
(十三)门诊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防火:
(1)门诊内勿放置电器用品及易燃物。
(2)注意电路安全定期检查,不可超量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