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人民医院住院须知
肇东市人民医院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
欢迎您来到我院检查治疗,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 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您进入病房后,护士会为您安排床位,介绍病房环境,您的责任护士、主管医生会做自我介绍,与您进行交流。
二、 即办理住院手续后,您将开始得到一系列的治疗及护理。为了保证您的安全,请您不要随意外出或外宿,以免延误治疗及影响医护人员对您的病情观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您与主治医生说明,根据病情得到许可后,由您本人写书面请假条,经主治医生签名、盖章后有效。您在住院期间外出,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如发生病情突变会得不到医生及时有效的救治。如果您是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患者,您将需要自己负担某些在外出期间不予报销的费用;您要承担在外出期间发生的损失或伤害,免除医院的一切责任;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在院外发生任何意外,责任自负。
三、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危险物品。钱财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发生丢失、被盗等情况将由您自行承担。
四、探视时间: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为每天下午3~6点。每次不超过2人,以保持病房安静,避免影响病人休息。陪住需经主管医师、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每位病人只能有一位家属陪伴。重症监护另有规定。
五、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请、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商量,并获得书面许可后方可外购药品。
六、膳食:我院不提供膳食,就餐需自行安排。特殊患者,如糖尿病患者,请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合理的饮食搭配。
七、病区走廊内有自动开水器,您可以随时取用。请注意安全,防止烫伤。
八、住院患者未经许可请不要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它医疗资料。
九、保持病室内清洁、安静,按照病房的要求,在护士的指导下,保证床单位整齐。床下勿摆放多余物品,储物柜及卫生间内物品摆放有序。请不要大声喧哗、吵闹,听收音机和录音机等请用耳机。
十、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十一、为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患者及家属不准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及宴请工作人员。
十二、为保证病房安全,禁止在病房内吸烟、饮酒,禁止使用外接电源及电器。不可自带陪人床,消防设施请不要随意挪动,发生火灾时请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十三、患者出院后如需复印检查检验资料,请直接找主管医生办理。出院后如需复印病历请于出院一星期后到门诊二楼病案室办理。需携带患者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等证件。
以上各项,患者及家属要认真阅知,并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