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2022年备案制人员院内招聘公告
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2022年备案制人员院内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办公室、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霍党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关于《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2022年备案制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的批复,为深入推进市人民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解决医疗卫生人才紧缺问题,现开展2022年备案制人员院内招聘考核工作,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备案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学历条件:
落实现有人才备案制政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各专业岗位需求,临床医学、医学影像、麻醉学、中蒙医学岗位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剂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学、病理医师岗、援助过呼市吉林的岗位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女性在40周岁以下,男性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5周岁。
3、有符合本岗位执业相关资质,急需紧缺专业可以按考取资质通过的成绩单为准。
4、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援外抗疫人员以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霍党办发[2022]7号)文件印发之日为时间节点。
二、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专业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备案管理岗位及条件
1、临床医学岗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2、中医临床岗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3、麻醉医学岗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4、影像医师岗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5、医学检验岗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同时取得核酸检测资质;
6、护理岗位: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
7、药剂岗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二)“紧缺类人才”备案管理岗位条件
8、临床医学岗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临床执业医师的人员;
9、中医临床岗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的人员;
10、蒙医临床岗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的人员。
11、麻醉医学岗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的人员。
12、超声科医师岗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的人员。
13、影像科医师岗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的人员。
14、医学检验岗位: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职称,同时取得核酸检测资质的人员;
15、病理室医师岗位: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执业资质的人员。
(三)“特殊贡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备案管理岗位条件
16、参加过援外抗疫的护理人员,在新冠疫情突发期间,响应号召,援助过呼市和吉林的人员。
三、备案管理考核程序与方法
(一)组织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初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急需紧缺人员考试通过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本人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1张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所报考的岗位。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携带上述所需资料,直接到指定地点报名。
3、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
4、现场报名地点: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门诊3楼325室)。
联系电话:0475-7921025-8509。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可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到门诊楼3楼325室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三)面试
成立备案制院内聘用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组成为7人,其中院内成员为2-3人,外部聘请面试考核专家4-5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包括业务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等,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各岗位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备案人选。
(五)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人员,空缺名额转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下一轮备案编人数。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听取院内干部职工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的反应。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或人社部门。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备案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备案人选,与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
四、其他事项
(一)备案聘用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引进资格。
(二)本方案由备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备案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和补充。
附件:《霍林郭勒市备案制院内招聘报名审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