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诊疗服务项目相关信息和导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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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崇医尚德,大爱为民”的办院理念,弘扬长期奋战在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坚韧不拔、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为全院职工树立典范和榜样,院党委决定举办第一届“首席专家”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临床一线医疗人员。
2.潍坊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支撑学科带头人、潍坊市区域医疗中心学科带头人。
二、评选条件
1.医德高尚,专业技术精湛,廉洁奉公。2.具有高级职称。
3.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有突出成绩。
4.医疗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在潍坊市乃至省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反腐倡廉的规定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医德医风行为,无违纪违法行为。6.服务对象满意度:住院患者对科室工作满意度高于85%。
7.个人近三年(2018.1-2020.7)工作量:四级手术量前
30名或门诊诊疗人次前50名。
三、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见附件。
2.通过钉钉对候选人进行公开投票。
3.党委考察,确定“首席专家”名额及人选。
4.评选结果公示。
5.“首席专家”表彰。
四、管理办法
1.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增选一次。在院工作期间一直享受专家荣誉称号。
2.待遇:(1)专家待遇:相同条件下在职称晋升、等级竟聘时优先推荐;在院工作期间享受院内专家餐。(2)首席专家待遇:除享受专家待遇外,另外增加1000元的职工查体自选项目。
3.职责:积极促进本专业学科发展,做好传帮带,引领一支技术精湛、梯队合理的专业人才队伍;以多种形式参与医院决策与管理。
4.考核:年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且经查实属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或发生违反医德医风、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专家称号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