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
我院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
近期,由国务院颁发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条例落实,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我院于2018年9月28日晚上,在外科楼多功能厅举行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会。本次会议由副院长叶尚义主持,由医务科副科长龙飞主讲,全院500余名职工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理,以及医疗纠纷处理中涉及的各机构法律责任等。培训中,龙飞通过解释说明、引用案例等方式,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诠释,对全院医务人员在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指导和说明。
最后,院长程立康指出,希望全院职工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要求,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医疗纠纷,确保全院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