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门诊和诊所的区别
口腔门诊和诊所的区别
1.牙椅:
门诊部:至少设有牙科医治椅4台。
诊所:至少设口腔归纳医治台 1台。
2.科室设置:
门诊部:不设分科。能展开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大部分诊治作业,有条件的可分设专业组(室)。有专人负责药剂、化验(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的可不要求)、放射、消毒供应等作业。
诊所:无此要求。
3.人员:
门诊部:
1、每牙科医治椅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2、至少有2名口腔科医生,其间1名具有主治医生以上职称;
3、牙科医治椅超过4台的,每增设4台牙椅,至少添加1名口腔科医生;
4、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
诊所:
医生: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生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组织中从事口腔诊疗作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生。
2、每增设2台口腔归纳医治台,至少添加1名口腔医生。
3、设4台以上口腔归纳医治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生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理:
1、至少有1名注册护理。
2、每添加3台口腔归纳医治台,至少添加1名注册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