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社会服务承诺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社会服务承诺
1. 认真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代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以“关爱病人、钻研技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作为医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从业守则。
2. 按需择医。门诊分别开设普通门诊、专病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高级专家门诊、简易门诊等,病人自主择医。
3. 各诊疗检查科室准时开诊,节假日不停诊。
4. 急诊各诊疗科室24小时应诊,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危重病人由医务人员陪送检查、住院。
5. 履行首问负责制,无生、冷、硬、顶、推等现象,实行首院、首科、首诊、首诉负责制,不推诿病人。
6. 门诊实行一站式服务;分层挂号、收费;集中采血;实行24小时自助发放化验报告;为行动不便者、重症患者提供轮椅、平车服务。
7. 以科学诊治为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规范和标准。
8. 严格执行药品质量标准,做到无质量不合格药品,无假冒伪劣药品,无过期失效药品。
9. 加强医患沟通,认真执行院务公开和医务公开,尊重患者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实行贵重药品审批制度,单位计价千元以上诊疗住院费用书面告知同意制度、严格控制大处方。实行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制、查询制。提供在院病人费用查询及出院病人结账清单。
10. 医务人员挂牌上岗,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用语规范。
11. 谢绝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礼品、物品。对当时难以拒绝的,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
12. 坚决抵制商业贿赂,拒绝接受任何单位及个人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13. 院内无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医疗收入不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绩效分配不直接与药品、检查收入挂钩。
14. 未经医院批准,不介绍病人到院外检查、治疗。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15.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科室和个人不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不私自收取现金。
16.对医院医疗技术、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等有意见的患者和亲属,上班时间可向急诊大楼10楼的门诊部、医务部(医患沟通办公室)、护理部和9号楼4楼的行风办等职能部门投诉或建议,非正常上班时间可向医院总值班投诉或建议,相关部门对一般投诉、复杂投诉、涉及多科室的投诉将分别在一、五、十个工作日内给予解释答复,特殊情况可酌情延期。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对有违背上述承诺者,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医院监督电话:4009001110(19号楼16楼行风监督处)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59009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