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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聘学科带头人!昆山市一医院“职”盼你来!

来源: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 作者:2024/1/4 访问:917次

诚聘学科带头人!昆山市一医院“职”盼你来!

报 名 条 件

1. 博士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硕(博)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 担任三级甲等医院相关科室医疗组长及以上职务,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会专业委员或青年委员,熟练掌握本专业核心技术。

3. 身心健康,品行优秀,爱岗敬业。

4.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具有极佳的团队合作精神。

5. 学术造诣深厚、临床特色明显,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承担地市级或国家级科研项目,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较高水平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招 聘 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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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程 序

招聘工作由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采取长期招聘形式。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个人简历与相关资质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ksrmyykjc@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专业+学科带头人应聘”。

(三)资格审核

1.报名成功后,电话预约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1)预约电话:0512-57029736

(2)医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566号

(3)资格审核地点: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7号楼(科研楼)三楼科技人才处302办公室

2.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发表论文、学会任职、主持课题及获奖证明等材料。

(4)个人纸质简历一份,包含上述原件材料的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相关专家对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技能等进行综合考核。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应届毕业生在当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待遇

1. 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商定引进待遇。

2. 担任科室学科带头人,可优先提供科室管理平台。

3. 科研启动费

医院根据学科带头人到院开展科研工作进度,提供科研启动基金,并创造条件为其提供相应科研平台。

4. 工资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市级的相关政策,引进人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待遇。

5. 路费报销

医院承担参加应聘、试工的学科带头人往返交通、住宿等相关费用。

6. 其他待遇和标准

享受2年免费人才公寓,学科带头人入职后除享受医院给予的各类薪酬和补贴外,均可申请省、市各级各类人才政策。

纪律与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相关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2-57029736(科技人才处)

2.举报电话:0512-57027828(医院纪检监察室)

3.指定网站:https://www.ksrmyy.org/

*本《公告》由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技人才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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