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口腔用牙片机、扫描仪及耗材询比公告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口腔用牙片机、扫描仪及耗材询比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对采购口腔用牙片机、扫描仪及耗材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项目编号:GN2023-01-7359)。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口腔用牙片机、扫描仪及耗材,本项目不分包,详见询比文件。
设备:
耗材:
序号 |
名称 |
预计三年用量/个 |
1 |
影像板 |
18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口腔用牙片机 |
1台 |
详见询比文件 |
2 |
口腔影像板扫描仪(牙片宝) |
1台 |
详见询比文件 |
备注:(1)上述采购数量为暂定量,上表列出三年中预计使用量,每次供货数量、时间及规格型号以采购人通知或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结算按实际双方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不变。(2)合同期限3年。
1.2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满足下列条件:
若参比产品为II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参比产品为I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1.2.3参比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须满足下列条件:
(1)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参比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与参比产品等级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原装进口产品除外);
②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与参比产品等级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原装进口产品除外);
(2)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参比产品如为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目录内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参比产品的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流水号,并承诺符合国家两票制相关规定要求(发票不得遮挡);
1.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二、询比文件的获取:
2.1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2.2地点:***** :http://www.youzhicai.com/);
2.3方式:网上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