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关于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次招录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关于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次招录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行2023年西医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第二志愿招收的通知》(陕住培管[2023]8号)(以下简称“招录通知”)要求,现将我基地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次招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非全日制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和专科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可报考同类别住培专业。
二、招收条件
1、具备正常进行学习培训的身体条件。
2、符合陕西省招收相关条件的外省 (市、区)社会人,如选择在我院报名参加住培,不得同时报考其他省份,录取后无故不报到者,三年内不得报考住培,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陕西省相关规定执行。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医师或退培未满三年的;近3年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的;现役军人;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再次报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二次招录专业及名额
培训专业
拟招生名额
妇产科
5
四、二次招录流程及安排
(一)网上报名
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7月1日-7月10日 登录“陕西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kjjy.snhic.cn),填报第二志愿。
(二)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7月1日-7月10日
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7月11日-7月12日 9:00--16:00
地点: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大差市院区行政楼6楼教学科办公室。
(三)现场审核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度陕西省住培(助理全科 )报名表(报名表由住培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单位委派人员报名表须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名表须加盖县卫生健康局公章或所在单位公章并签字。
2、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
3、本人身份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历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学校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晚于住培报名时间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于报到前补提交相关证书资料。报到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培训资格。
6、三级医院体检健康相关证明。
(四)招录考试
招录考试分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三部分。
1.笔试时间:7月17日 9:00--10:30
心理测试:7月17日 10:30-11:00
面试时间:7月17日 15:00--16:30
2.地点:大差市院区深业大厦8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医院大门往北走50米)
五、待遇及生活保障
(一)生活补助及绩效:
生活补助:本科3500元/月;硕士4500元/月;博士:5500元/月;社会人:5000元/月。
绩效:第二年起发放,二年级3000元/月,三年级5000元/月,考核后发放。
(二)社保:医院资助社会人学员参加社会保险。
(三)食宿:医院为学员提供宿舍或发放相应住宿补贴,办理职工餐厅就餐卡,免费提供工作服4套。
(四)图书、培训中心:图书馆阅览室、期刊室、电子阅览室和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免费向学员开放。
(五)医疗权益:为学员办理执业注册,保障其相应的医疗权益。
(六)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对于社会人住培学员,医院依法与其签订住培期间劳动合同。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我院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说明事项
1、报名者须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办理培训手续者取消培训,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第二志愿报名人员包含但不限定于第一志愿审核通过未被录取人员。第一志愿已录取人员不能进行第二志愿报名。
七、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21号
管理部门:教学科
咨询电话:029-61199106
联系人: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