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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口腔科X光室铅防护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来源: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口腔科 作者:2023/12/19 访问:918次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口腔科X光室铅防护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口腔科X光室铅防护项目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口腔科X光室铅防护项目 ;

2.2建设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口腔科(业主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踏勘现场时详细说明。

2.4计划工期:踏勘现场后商定。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应出具近 叁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2017年-2019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于2021年 1 月 22日下午2:00,持相关文件、企业业绩、企业实力证明材料及被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除外)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联系人:王纪予,联系方式:17519200205,未按时限参加踏勘的投标人将免去其投标资格。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1643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912016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六、本项目公告由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负责解释。              

注:疫情期间,请有意现场踏勘的企业每个单位派一人参加,并严格遵守我院疫情防控要求,必须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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