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齿科门诊感染控制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安排专人管理、监督。
2、 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应整洁,工作前应洗手,为患者诊治时戴口罩,必要时戴一次性手套。每诊治一患者后须洗手方能为第二患者诊治。
3、 保持室内整洁,诊疗椅把手及头部,诊疗台、桌、候诊椅、办公桌、地面每天用消毒液擦拭,诊疗椅垫布每星期更换清洗一次,若发现传染病人即用消毒液擦拭接触处,所有诊疗器械物品均按传染病的消毒要求处理后,再进行常规的消毒,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
4、 牙托、弯盘、镊子、牙钻、弯机头、涡轮机头等口腔科专用治疗器械使用后均按消毒处理,先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清洗——高压消毒灭菌程序(带抽真空)处理。
5、 口镜及部分不宜高温高压消毒的牙科器械采用浸泡在戊二醛消毒液中消毒2小时后,浸泡在牙科器械消毒液中备用,戊二醛每二星期更换一次。
6、 棉球罐等无菌物品每星期高压消毒一次,手术包、治疗包、换药包、器械盒等经高压消毒后备用,有效期一周。
7、 使用后的一次性用品、敷料、棉球,一次性注射器(先行毁坏)集中放置,由湖州世纪清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8、 室内空气消毒,每天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做好紫外线灯消毒使用记录。使用时应保持灯管表面的清洁,每周用无水酒精擦拭一次。
9、 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及预防交叉感染意识和责任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10、定期对消毒器械、用品等的进行生物学检测,保证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