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除颤仪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除颤仪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除颤仪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除颤仪
二、预算金额:49700元
三、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1
除颤仪
套
1
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商业信誉好,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经销商。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生产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知:
1)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保修、安装调试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
3)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询价时启封”,报价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五、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应包括:
(1)询价货物报价表;
(2)货物配置清单(应包含货物的规格型号、制造商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指标)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供应商情况表等)
(4)提供所必须的安装附件、随机文件、技术资料,负责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2、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必须于2024年10月21日下午10:00之前在http://ht.lcrmyygood.com/main#/loginItem,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单独纸质文件报名。询价时将纸质文件送达黎川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行政会议室。
五、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表,评定符合要求、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该询价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提供资质原件审查。招标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签订合同
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八、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黎川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日峰路2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97955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