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人民医院便民自动售货机服务采购公告
红安县人民医院便民自动售货机服务采购公告
我院拟对自动售货机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4年12月24日17:00前进行报名,逾期不补报。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红安县人民医院提供合理的自助售卖机制定配置方案,服务期内提供自助售卖服务,售卖非计价医用耗材及相关生活用品。关于本次自动售货机投放项目具体的要求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便民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采购
2.预算金额:0.00元
3.采购需求:为红安县人民医院提供合理的自助售卖机制定配置方案,服务期内提供自助售卖服务,售卖非计价医用耗材及相关生活用品。具体的服务要求经设备科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
三、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企业信誉良好,有足够资金能力来承担项目实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2021年至今)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6.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求的足够专业人员、经验和技术能力;
7.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以下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报名函(模版见附件);
2.报名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5.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有类似业绩的公司,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其他报名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0713-5279430 13972759026
联系地点:湖北省红安县人民医院设备科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 至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