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核心提示
启动时间:2012年9月12日
实施医院: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中医院、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第五医院、绍兴市口腔医院。
同步实施:1.绍兴第二医院、绍兴第三医院;
2.越城区范围内的镇街卫生院一般诊疗费调整。
主要原则:政府主导,惠民利民;创新机制,综合推进;积极探 索,稳步发展。
总体思路:一平二增三提高
工作措施:一减二调一补
绍兴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问答
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市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原则是:
一是政府主导,惠民利民。强化政府监管责任,维护市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让群众享受到改革成果。
二是创新机制,综合推进。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考核管理、联动协作、内部管理等新机制。
三是积极探索,稳步发展。通过财政投入、价格调整、医保支付、绩效分配、运行机制等配套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使我市的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有较大提高,实现市级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按照“一平二增三提高” 的改革总体思路和“一减二调一补”的工作措施,达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护人员添动力、医疗保障可持续、医院发展有后劲的改革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市级公立医院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2.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疗服务的收费结构。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服务价格,如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等。
3.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引导病人合理就医。调整后的服务价格,原则上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来消化,不实际增加病人的个人负担。同时考虑分级医疗的报销比例,将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4.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体现政府职责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建立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日常性投入、政策性投入、专项性投入和激励性投入机制。建立公立医院历史债务化解机制,确保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
5.深化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医院活力、辐射力和满意率。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完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使群众感受到改革效果,提高满意率。
三、什么是“一平二增三提高”
答: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一平二增三提高”工作思路是指:调降总量基本平衡、不增加群众医疗负担;适当增加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基金支付水平;提高市级公立医院运行活力、辐射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什么是“一减二调一补”
答: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一减二调一补”工作措施是指:减少药品费用,实行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技术劳务为主的诊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政策,基本医疗保险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原则上不增加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大对医院的财政补助,调价补偿后缺口部分通过财政补偿解决。
五、市级各医院的门诊诊疗费分级标准
答:采取分级定价原则。取消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调整为:三甲综合性医院14元/次,三甲专科医院12元/次,三乙、二级医院10元/次。专家门诊诊查费调整为:副高16元/次、正高20元/次、省级名老中医30元/次、国家级名老中医70元/次。
六、乡镇和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增设一般诊疗费如何报销
答: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增设一般诊疗费的通知》(浙价医(2011)345号),基层医疗机构增设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服务内容包含药事服务成本以及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内容。具体收费标准为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门诊人次1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辖的服务站每门诊人次5元。从2013年1月1日起,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的,在规定的普通门诊报销限额内,其门诊诊疗费刷卡报销比例提高,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在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的,其门诊诊疗费报销7元,个人负担3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辖的服务站普通门诊的,其门诊诊疗费报销3元,个人负担2元。在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日起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新农合参保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的成年人在规定的普通门诊报销限额内,其门诊诊疗费报销按上述规定执行。
七、调整后的医保政策将有哪些变化
答:在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同时,对按规定调整后的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
八、改革后医院将如何加强管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答:改革后,市级公立医院将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向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一是深化预约诊疗服务。患者可通过网络、电话、现场、诊间等多种形式预约,增加预约周期、扩大预约号源。
二是优化服务流程。探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以及分散挂号等措施。
三是开展“志工”活动。壮大志工队伍,拓展服务内容,开展星级志工评选。
四是推进优质护理服务。60%以上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增加护士为病人直接服务的时间。
五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深化医药回扣治理工作。
六是加强医疗安全。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落实事故、缺陷责任追究。
七是完善监督测评。开展便民服务效果测评,建立监督测评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
八是加强区域卫生健康一卡通项目的建设,使个人的健康信息存储、共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