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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消除“艾乙梅”母婴传播,为母婴健康保驾护航

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 作者:2024/10/7 访问:725次

珍爱生命:消除“艾乙梅”母婴传播,为母婴健康保驾护航

什么是“艾乙梅”?

“艾乙梅”即“艾滋病、乙肝、梅毒”的简称,统称“三病”。

什么是“母婴传播”?    

“母婴传播” 是感染妇女在怀孕、分娩、哺乳的过程中将病原体传染给孩子的方式。艾滋病、乙肝、梅毒均有可能通过母婴传播的方式导致后代感染。

那感染了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女性可以生育子女吗?宝宝会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吗?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 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

因此,任何女性都有生育子女的权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生育子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如果感染孕产妇能够孕早期到助产机构接受规范的预防母婴传播措施,将极大降低母婴传播风险,是可以生育健康宝宝的。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经验充分表明:尽早检测、及时治疗、落实综合干预措施,能够有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发生,阻断成功率达98%左右。

如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何为“艾滋病”?

艾滋病全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是由攻击人类免疫系统的艾滋病病毒(HIV) 感染引起人体抵抗力下降的免疫缺陷疾病。

艾滋病母婴传播即感染HIV的母亲在妊娠、分娩或哺乳期间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导致胎儿或婴儿感染,如不进行治疗,大部分感染艾滋病的孩子会在5岁前死亡。

在没有进行母婴阻断干预的情况下,母婴传播风险为20%—45%,及时接受规范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后,母婴传播风险可降至2%以下甚至更低水平。

如何降低HIV母婴传播?

孕前干预

夫妻双方或女方是HIV感染者,建议到当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相关检测与咨询服务。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病毒治疗药物,将病毒载量保持在检测不到的水平。

孕期干预

所有孕产妇在孕早期或初次产前检查时,应接受艾滋病筛查,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建议配偶或性伴同时接受检测)。孕产妇如确诊艾滋病感染,在医生指导下尽早规范服用抗病毒药物,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和孕晚期均要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检测及其他相关检测(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用以评估感染状况,便于确定和调整用药方案。(注意:整个孕期都要坚持定期产检)

分娩时干预

医生与感染孕产妇充分咨询,给予心理安慰,评估母婴传播风险和分娩方式,HIV感染不是剖宫产的指征,对于孕早、中期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规律服用药物、没有艾滋病临床症状;或孕晚期<1000拷贝/ml;或已经临产的孕产妇,不建议施行剖宫产。尽量避免紧急剖宫产,以降低新生儿感染HIV的风险。

产妇:避免创伤性操作,如人工破膜、会阴侧切、胎吸、产钳等,尽量缩短产程和胎膜早破时间。

新生儿:尽快将新生儿与感染产妇血液、体液羊水等分离,减少与母亲体液接触时间,减少损伤性操作。

产后干预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出生后尽早(6小时内)服用抗病毒药物。

普通暴露风险儿童预防用药建议:奈韦拉平(NVP)或齐多夫定(AZT)用药至出生后4周;

高暴露风险儿童推荐用药方案:服用三联抗病毒药物至出生后6周。

出生后2周内:齐多夫定(AZT )+拉米夫定(3TC+奈韦拉平(NVP)。

出生2周后至6周: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克力芝(LPVr)。

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母婴传播风险评估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为高暴露风险儿童:

(1)感染孕产妇孕晚期HIV病毒载量>50拷贝/ml;

(2)感染孕产妇无孕晚期HIV病毒载量检测结果,孕期抗病毒治疗不足 12 周;

(3)孕产妇临产时或分娩后HIV初筛试验阳性。

用药期间,医疗机构会对婴儿进行健康监测、科学喂养、定期儿童保健随访。婴儿出生后48小时内、6周龄、3月龄进行艾滋病早期诊断检测,在12月龄、18月龄(在12月龄HIV抗体筛查阳性者)时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以明确儿童感染状态,并定期行儿童保健。

患“艾滋病”的宝妈可以喂养母乳吗?

感染艾滋病毒的孕产妇在哺乳方面提倡人工喂养,不建议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如何预防梅毒母婴传播

何为“梅毒”?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的性传播疾病,可引起人体多系统、多器官损害,可导致组织破坏、功能失常,甚至危及生命,但通过规范治疗,梅毒可以治愈。

孕妇患有梅毒,在没有治疗的情况下,会导致不良妊娠结局,包括自然流产、死胎、早产、胎儿发育受限、围产儿死亡和新生儿梅毒感染等。

据报道,未治疗的妊娠梅毒垂直传播率:早期(一期、二期)梅毒为60%~100%, 早期潜伏梅毒为40%~83%,晚期(三期)潜伏梅毒则<10%。

如何降低梅毒母婴传播?

孕前干预

若女性怀孕前已诊断梅毒感染,建议接受规范治疗,在医生指导下备孕,同时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

孕期干预

所有孕产妇在孕早期或初次产检检查时,应行梅毒筛查,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建议配偶或性伴同时检测)。孕妇如确诊梅毒感染,应尽早、全程、足量使用青霉素规范治疗。治疗期间,若出现治疗中断、遗漏,应在医生指导下重新计算疗程治疗,并定期随访治疗效果。

规范治疗的定义:①使用青霉素治疗;②按照治疗方案要求全程、足量治疗;③治疗应在分娩前1个月完成。

①单阳:即TPPA(+)、TRUST(-),考虑既往感染梅毒、极早期梅毒、部分晚期梅毒;立即给予1个疗程抗梅毒治疗,治疗后1个月进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判定为"既往感染",分别在孕中期、孕晚期定期复查一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直至分娩,若分娩前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结果仍为阴性者,其所生儿童可不用进行苄星青霉素预防性治疗。

②双阳:即TPPA(+)、TRUST(+),诊断梅毒感染,立即给予1个疗程抗梅毒治疗,应每月复查一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直至分娩,若3-6个月内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滴度未下降4倍或滴度上升4倍、或者检测结果由阴转阳,应立即再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其所生儿童均需要进行苄星青霉素预防性治疗。

分娩时干预

分娩方式应遵循标准的产科指征,在无明确剖宫产指征时应选择阴道试产。

产妇:避免创伤性操作,如人工破膜、会阴侧切、胎吸、产钳等。

新生儿:尽快将新生儿与感染产妇血液、体液羊水等分离,减少与母亲体液接触时间,减少损伤性操作。清理过程操作手法应轻柔,避免损伤皮肤和黏膜,注重保暖、完成苄星青霉素和疫苗接种后尽快给予喂养,观察接种部位红肿、硬结情况。

产后干预

梅毒感染产妇所生新生儿出生后立即进行预防性治疗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检测。如果新生儿确诊先天梅毒,应尽快接受规范治疗。

儿童常规 3、6、9、12、15、18月龄,接受梅毒感染相关检测,以及时诊断或排除先天梅毒,并定期行儿童保健。

先天梅毒诊断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为先天梅毒:

    儿童的皮肤黏膜损害或组织标本病原学检查阳性(病原学检测方法包括:暗视野显微镜、镀银染色镜检、核酸扩增试验和组织病理)

    出生时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阳性;

    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结果阳性,滴度大于等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2个稀释度(4倍滴度),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结果阳性;

    出生时不能诊断先天梅毒的儿童,任何一次随访过程中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结果由阴转阳或滴度上升2个稀释度(4倍滴度),且梅毒螺族体血清学试验阳性;

    18月龄前未能诊断先天梅毒的儿童,18月龄后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仍阳性。

患梅毒的宝妈可以喂养母乳吗?

分娩前已接受规范治疗者,不管孕妇抗体滴度高低,均可以母乳喂养。如果分娩前未规范治疗者,或临分娩前1-2周才确诊者,暂缓直接乳房喂养,但可以间接哺乳;将乳汁吸出或挤出,经过巴氏消毒或煮沸后,再盛入奶瓶中哺乳,同时尽快开始治疗,疗程结束后,再开始直接乳房喂养。

如何预防乙肝母婴传播

什么是“乙肝”?

乙肝的全称为“乙型病毒性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机体后所引起的一种最为常见的传染性肝病。

全世界50%的HBV感染是由围产期传播引起的。在未接受适当免疫预防的围产期暴露的新生儿中,高达90%会发生慢性乙型肝炎感染,且10%~25%的受感染儿童会发展为慢性乙型肝炎。

如何降低乙肝母婴传播?

孕前干预

准备怀孕的女性应该进行乙肝五项(包括HBsAg、抗-HBs、HBeAg、抗HBe、抗-HBC)的筛查。

一旦HBsAg阳性,应该进一步筛查HBV DNA、肝功能和肝脏超声,确定乙肝是否处于活动期,并对疾病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如果不宜妊娠,暂时做好避孕工作。

对于病毒载量高的慢性乙肝携带者或乙肝肝硬化患者应该立即抗病毒治疗,病情稳定后再备孕。

对于应用干扰素治疗的女性,治疗期间应该避孕,治疗结束后6个月再备孕。

孕期干预

所有孕产妇在孕早期或初次产检检查时,应行乙肝筛查,尽早明确感染状况。若孕期确诊乙肝感染,应定期行肝功能和乙肝病毒载量定量检测。推荐妊娠24~28周HBV DNA≥2×105 IU/mL的孕妇启动口服TDF(1A)或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enofovir alafenamide,TAF)抗病毒治疗以阻断母婴传播;妊娠28周以后首诊发现HBV DNA≥2×105 IU/mL的孕妇,建议立即启动抗病毒治疗以阻断母婴传播。(中国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防治指南(2024年版))

分娩时干预

分娩方式应遵循标准的产科指征,在无明确剖宫产指征时应选择阴道试产。

产妇:避免创伤性操作,如人工破膜、会阴侧切、胎吸、产钳等。

新生儿:尽快将新生儿与感染产妇血液、体液羊水等分离,减少与母亲体液接触时间,减少损伤性操作。

产后干预

所有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均应在出生后12小时内(越早越好)尽早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首剂乙肝疫苗,并在1月龄、6月龄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 (0、1、6月3针方案)。在完成最后一剂乙肝疫苗接种后1-2个月,应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检测,明确宝宝是否阻断成功。乙肝表面抗体阴性儿童,乙肝疫苗加强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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