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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民医院关于设置HIV暴露前后预防用药门诊的通知

来源: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口腔科 作者:2024/10/9 访问:332次

甘孜州人民医院关于设置HIV暴露前后预防用药门诊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川办便函【2023】67号文件内容。因暴露前预防(PrEP)与暴露后预防(PEP)已成为HIV综合预防策略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控HIV传播的重点之一。

一、设置HIV暴露预防门诊的目的

HIV暴露前后预防门诊为提高我州高危暴露人群接受咨询、检测和暴露前后预防干预措施的主动性。做好暴露前后的预防工作,降低易感人群的感染风险。特别是暴露前后预防相关信息和知识的知晓率。我院HIV暴露前后预防用药门诊将通过医院提供的定点服务,为尚未感染HIV的人员,在暴露前后于高感染风险前后及早(不超过72小时)服用特定的抗病毒药物,降低HIV感染风险的方法。

二、HIV暴露前后预防门诊纳入标准

1.年龄18周岁及以上,不足18周岁需监护人同意;

2.HIV既往无感染者;

3.暴露时间不超过72小时;

4.暴露源及行为评估分析提示求询者HIV感染风险较高;

5.同意按时服药、保证依从性、按时参加随访检测。

三、HIV暴露预防门诊设置地址

甘孜州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1楼关爱中心,挂牌命名为PEP。工作日均有人值班人员。咨询电话:0836-2838221(传染科)、0836-2872683(关爱中心)联系手机:17380311121。

四、其他

HIV暴露预防门诊为高暴露人群免费提供1个疗程暨28天抗病毒预防用药(替诺福韦+拉米夫定+克力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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