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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党委关于落实十二届柳州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来源: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口腔科 作者:2019/2/20 访问:3183次

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党委关于落实十二届柳州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柳州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3月15日至5月25日对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13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医院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突出的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

市委巡察组反馈会后,我院立即召开党委会及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在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制定下发了《中共十二届柳州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柳红党字〔2018〕32号),将巡察组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个方面存在的15个问题进行细化分类成29个具体问题并制定97项具体整改措施。院党委相继组织召开党委会、整改部署会、专题整改会和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剖析问题,理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扣巡察组指出的具体事和具体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强化督查、深整实改。

二、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

1.针对在决策过程中党政不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医院党委为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采取如下整改措施:(1)召开党委会、行办会、周会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严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2)制定出台《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中共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会议制度,健全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决策事项和范围,杜绝出现以党政联席会或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现象。

2.针对会议议题不清晰,记录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采取如下整改措施: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上会前做好会前议题收集及整理工作,议题内容于会前经院主要领导充分沟通并审核后方可上会,会议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全程反映领导班子决策过程并及时存档,医院党委会议决策要形成会议纪要,并有党委书记及委员的签字。

3.针对干部任免程序中中层干部的任免缺乏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档案审查等环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组反馈以上问题,我院党委采取整改措施如下:(1)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西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医院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标准和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2)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步骤开展工作,对提拔的中层干部按程序进行大会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将测评结果呈报医院党委会;(3)在民主推荐前,要求组织(人事)部门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4)严格开展干部任免档案审查,主要查看干部个人履历、年度考核、学籍材料、入党材料、职务变动等干部基本信息材料是否齐全、连续,能否完整地反映干部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另一方面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主要核查干部档案材料是否存在造假、涂改问题,重点查“三龄两历一身份”。

4.针对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事项上,党总支书记没有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组反馈以上问题医院党委采取如下整改措施:(1)加强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医院党委切实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和贯彻,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各环节,确保干部选任规范严谨;(2)医院党委会严格按议事规则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医院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会前党委书记会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集体决策时,不首先发言定调,而是在认真全面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最后达到集体决策、形成共识的目的。

5.针对干部任免全程纪实表照搬处级干部表格使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反馈情况医院党委整改措施如下:(1)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干部任免全程纪实表》,并修改相应的标题和内容;(2)正确填写并完善干部任免全程纪实表相关内容并及时整理归档。

6.针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组反馈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具体问题,党委采取如下整改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传达组织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整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部署加强医院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签订《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3)6月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医院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了《中共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对医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长和党委书记都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4)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院职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良革命传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医院文化。

7.针对党组织对医院建设缺乏统筹规划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控制资产负债率医院采取措施如下:(1)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每年初制定本年度的预算;(2)每季度召开医院财务分析会,对上季度的预决算、资金使用、资产负债以及盈亏情况进行分析、监督当下医院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调度和拨付项目款的及时性以及年度投资的效益性,为及时合理的动态调整资金的使用,控制资产负债率;(3)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审核年度预算并提交职代会审议;(4)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5)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财政支持,加大对医院建设投入,减轻医院发展建设负担。目前该问题已在整改时限内基本完成整改。医院通过总结经验、查找管理中不足并提出改进办法、措施,以持续改进各项管理工作,进而改善医院资产负债率过高状况。多管齐下,争取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医院资产负债率能控制在一定水平、避免增长过快的情况。

8.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未按规定每季度上党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如下:(1)制定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党支部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并严格执行着重抓好党员思想政治和教育管理工作;(2)加强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督导检查;(3)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认真按照《全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党员进行标准化建设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4)党办及纪检监察在每个季度末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学习情况及学习记录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9.针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会、支部会议讨论部署如何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推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整改措施如下:(1)制定完善《党员教育制度》,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管好党员干部、带好队伍,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更好用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规范行为。运用好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党课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确保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3)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通过将党员身份亮出来,模范形象立起来,更有效地发挥好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4)要求各党支部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要结合我们医疗卫生行业的本职业务和思想实际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

10.针对开展组织生活不正常,医院没有党员活动室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医院党委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如下:(1)制定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卫计委党组部署完成党建活动室的建设并积极创建适合各支部的党建品牌,每月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2)医院党委6月1日、6月14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落实医院党建工作,学习传达上级党委会议精神并研究医院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建活动阵地建设、党建品牌创建等工作,并决定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前各支部已完成党建品牌上报及方案的制定,目前我院共有“不忘初心党员先锋群”“健康快车走基层”“精益求精我先行”“星星健康驿站”“走进校园送健康”“亮党员身份,提服务效率,为临床分忧”等党建品牌在创建。8月初经党委研究讨论已正式下发《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已开始实行;(3)6月按照市卫计委的部署,党委书记亲自参与设计,制定了《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方案》,在原行办楼四楼会议室基础上,购买了桌椅、投影仪、图书柜,党的组织结构、基本制度上墙,于6月30日前完成了我院党员活动室的建设。各党支部都能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并利用党员活动阵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支部学习不再局限于集中进行理论学习的单一形式。

11.针对党建工作计划多落实少,学习教育不深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组反馈具体问题,医院党委采取如下整改措施:(1)召开支部党建工作会议,部署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2018年党建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及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加强“一岗双责”,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与党支部的联系指导,及时发现和掌握基层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广大党员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积极探索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督导各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3)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购买党的基础知识读本发给每位党员,不定期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测试,要求党员掌握应知应会党的基础知识,解决部分党员重业务、轻党建,党的基础知识匮乏的现象;(4)党办及纪检监察室在每个季度末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学习情况及学习记录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5)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创新组织生活的载体、形式、手段,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6)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互联网等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分层分类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12. 针对退党人员的处理未落实相关制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组反馈2017年我院一名党员,因理想信念动摇要求退党,医院党总支讨论同意其退党,但其所在的党支部未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除名,未将宣布除名的意见和决定装入本人档案。医院党委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整改建议,立行立改,立刻补发相关的文件,并及时在其党支部宣布除名决定,并将宣布除名的意见和决定装入本人档案中。目前该问题已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该退党人员的相关程序和资料已完善。

13.针对阵地意识不强,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医院党委采取如下整改措施:(1)加强医院党员后备力量的培养,进一步规范支部党员发展程序;(2)切实做好“双培养”工作并加大医院党员后备力量培养力度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3)积极发挥共青团的后备军作用,不断加强对医院共青团的领导,把培养、推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4)医院党委重视发挥党组织自身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每年树立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五一巾帼标兵等岗位的先进典型,在职工群众中产生良好反响。通过自身形象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对党的热爱与信任,增强对非党员群众的感召力和吸引力;(5)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及材料的整理工作,认真做好党员档案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资料及时收集、定期整理归档的工作机制。

14.针对收缴党费计算基数过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医院党委采取整改措施如下:(1)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台账,做到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进一步增强党员缴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成为常态。(2)8月根据卫计委党委关于开展党费收缴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党支部对近年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此基础上,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也采取了日常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有序。经过自查整改,目前我院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和计算符合组织部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并制定出台了《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15.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反馈我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严的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治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和政治责任担当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对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个季度督查各支部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及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每半年督查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每年督查各支部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并将督查结果在党内通报,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3)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力度,制定教育计划,医院党委、纪委、党支部每年安排党员集中廉洁教育活动分别不少于2次,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次数不得低于80%,切实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观念;(4)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的督查检查工作。

16.针对公务接待存在无公函、同城接待、超标准陪同及公务接待未按程序审批等现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医院党委针对巡察反馈有关落实八项规定不严格的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1)严格公务接待,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按公函、邀请函等进行接待;(2)严格执行《柳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柳发〔2014〕19号)、《关于印发柳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柳财行〔2015〕6号)以及我院下发的《关于修订《对外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柳红发〔2015〕23号)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对于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3)完善接待、审批及报账程序,公务接待报销附件有经院领导批示的接待函(邀请函)、陪同人员名单及用餐清单等凭据。

17.针对超标准支付讲课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医院党委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剖析我院超标准支付讲课费的原因。医院召开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对该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采取整改措施如下:(1)针对超标准支付讲课费的问题,我院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桂财行〔2018〕3号)等文件,依照文件精神,对我院各类培训活动中授课老师讲课费进行了调整,印发了《关于调整我院授课劳务费的通知(2018年版)》(柳红发〔2018〕35号);(2)今后我院邀请外院专家来院进行讲课、指导,将严格按照我院讲课费发放标准予以发放。

18.针对车辆加油或维修发票无车号、维修无清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医院党委针对巡察反馈我院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进一步规范车辆维修管理,本院车辆必须在市公务用车指定修理厂维修保养。故障车经指定修理厂检查确认并出具维修申请单,所需更换配件、油料、附材及费用由主管科长报请院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车辆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出车途中遇突发情况确需维修的,先电话请示同意后就近修理,返回后要及时按上述程序补办手续。维修保养完成后做好车辆车号、公里数、所维保的项目详细记录。

19.针对公车使用表格填写不规范、不合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医院党委为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采取如下整改措施:(1)全院车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派遣使用;(2)各科室使用车辆时,需提前一天到保卫科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人,科室、时间、地点、事由、目的地出车回院后要做好本次出车的真实详细的公里数记录;(3)建立车辆台帐,防止公车私用。

20.针对车辆填写里程数与实际不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医院党委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1)与中石化签订定点加油服务合同;(2)所有车辆统一使用中石化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张加油卡限定车辆车号,每次加油做好车号、数量、公里数记录和加油人签名,每月对每台车每张卡的消耗情况进行汇总建立统一台帐;(3)医院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紧急情况确需现金加油时,必须经主管科长同意后方可加油,回院后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做好记录,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核销;(4)根据每部车的车况和车辆月平均消耗燃油费,由车辆管理人将管理卡(总卡)所购燃油进行分配充值,并将驾驶员所驾车辆牌号、对应加油卡卡号、加油卡充值时间、金额、余额、行驶里程等信息录入电子文档存查。

21.针对违规大额现金支出,白条入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医院针对巡察反馈医院存在违规大额现金支出,白条入账问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整改,采取整改措施如下:(1)完善相关制度,出台完善了《支出管理制度》、《费用审核管理制度》、《经费开支审批报销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外出人员借支及报销规定》、《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2)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现金报账有关规定执行,今后凡不符合现金支付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现金报账;(3)针对医院与个人发生的类似合同,应加强财务账的出入管理,大额现金严格执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避免现金支付。目前该问题已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医院已经没有大额现金报账、白条入账现象发生。

22.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医院每月将扣发的请病假事假人员工资列入“其他收入一病事假收入”核算,不符合财务规定。上述问题反映了财务人员在报账审核过程不够严格,未能有效执行有关规定;对会计核算中“收入”事项的确认,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说明大家对一些司空见惯的工作容易产生思维定式,缺乏思考和批判精神。针对上述情况,医院采取如下整改措施:(1)进一步完善制度相关财务制度;(2)加强财务人员学习,科室层面应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学习不仅限于业务学习,还要应注重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

23.针对报销手续不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我院财务部门采取如下整改措施:(1)杜绝大额现金报账支付:凡不符合现金支付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现金报账;(2)杜绝白条入账;(3)公务接待:报销附件应有经院领导批示的接待函(邀请函)、陪同人员名单及用餐清单等凭据;(4)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定点维修规定、经审核批准的预算报告、费用清单等凭据;(5)授课费的报销审核: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审批手续、领款签字手续齐全。

24.针对医生外出诊疗收费未纳入归口管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反馈我院医生在外院多点执业虽有备案,但医院无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问题。医院党委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制定《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会诊制度》,医师外出诊疗收费纳入我院归口管理;对于医师在外院多点执业,制定《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规定》(试行),对医师的多点执业进行规范化管理。该文件对医师外出会诊诊疗费做出如下规定:“会诊差旅费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会诊费统一支付给本院财务科,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至此,我院医师外出会诊诊疗费实现了归口管理。

25.针对体检劳务费分配方案没有文件依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医院党委认真开展自查,采取整改措施如下:(1)制定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分配方案,对所有参加医院体检的人员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范畴,按每人体检工作量进行核算绩效奖金,发放到参与体检的科室,再由科室进行二次分配;(2)对体检人员建立严格考勤制度;(3)经审核多发的体检误餐补助费,由体检科、财务科和审计科核实确认后,退回医院;(4)通过对《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7年体检业务绩效核算方案》进行修订,明确了参加体检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后勤科室、院领导的体检绩效。目前该问题已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经体检科、财务科和审计科的核实确认,在之前体检中多发的体检误餐补助费已于2018年8月底前全部退还医院。

26.针对医院高值耗材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溢库销售现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经自查整改医院采取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2)严格按时执行医嘱,避免高值耗材延期领用;(3)医生严格按流程更改电子医嘱;(4)建立核对制度,每月最后一天财务科收费处将当月所收高值耗材收款明细与中心药房盘点入库明细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目前该问题已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经整改后,我院7-8月份高值耗材出库数量和明细与收费记录一一对应,无任何溢库销售情况。

27.针对医院接受以银行汇款单计入“捐赠收入”不明款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医院党委多次召开相关部门会议研究整改,除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自查整改外,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采取整改措施如下:(1)在全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等方式,自上而下,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以及腐败现象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等,划分出高、中、低不同的风险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重点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点的防控;(2)加强财务监督,按照医院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及时办理经济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医院经济运行情况;(3)严格执行“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不得违规接受捐赠等。目前该问题已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已将不明款项原路退回。

28.针对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不合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为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整改措施如下:(1)规范“咨询服务”方面的管理、审批程序;(2)凡今后涉及“咨询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医院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工作;(3)重视咨询服务合同条款的审核,在合同条款的审核过程中,更多的参考咨询医院法律顾问和实际执行科室的意见和建议,合同中予以明确费用开支负责承担的一方。

29.针对个别财政补助项目未走政府采购程序、未进行公开招标,大型咨询服务采购及个别基建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反馈我院采购和基建项目招投标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医院党委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如下:(1)已组织全院职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专项工作,排查工作覆盖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及岗位和个人,认真查找自身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填写《个人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书》,医院党委先后下发了《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制度》《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员廉洁教育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六管人员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制定,纪检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监督工作;(2)完善医院基建管理制度,修订《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基建(房屋)维修(缮)管理办法》;(3)严格按照《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基建(房屋)维修(缮)管理办法》(修订版)进行基建维修工作,按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及预结算审核工作,杜绝相关廉洁风险;(4)今后凡涉及“咨询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医院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工作;(5)医院自筹资金的委托招标或院内招标,尽可能参照政府招标模式公开招标采购。情况特殊需采用其他形式进行招标的应从适用条件、工作流程上从严控制,杜绝类似不规范事件的发生,防范可能的廉政风险;(6)成立招标办,统一管理全院的招投标工作,完善和细化我院招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流程上减少了因部门分散办理带来的政策理解不准、标准掌握不严、部门办理业务不严等带来的廉政风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2—2813942、2102592;邮政信箱:柳州市中山东路43号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45001;电子邮箱:lzshszhy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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