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疗秩序 净化医疗环境
规范医疗秩序 净化医疗环境
——市中医院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四川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23号)》以及《遂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川卫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遂宁市中医院积极响应,全面部署,分重点分阶段确定了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一是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在市卫健委召开专项会议后,党委书记何元军、院长何佳第一时间针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传达布置,强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医院工作进行严格要求,切实推进。随后又分批次组织职能科室、重点科室、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医护代表,通过集中教育、工作群学习、医院内网学习、晨会、科务会、职能科室到联系科室一对一传达等多种形式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各科室高度重视,立查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落实。
二是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质控科、医务科、护理部、医保办、财务科、后保部、药剂科、设备科、宣传科、行政办、监审科、人事科、科教科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质控科,负责组织协调、联系沟通、信息汇总、材料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是确定重点任务及分工。针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疗骗保行为、发布违法医疗信息行为、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等作为重点整顿内容,建立《工作台账表》和《工作量化统计表》,每项工作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确保责任到人,明确部门具体职责,明确各个阶段工作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医院后期还将针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保、宣传、纪检监察等开展多个领域的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