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我院积极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1月29日,我院在接到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专项会议,党委副书记、院长雷庆良宣读市卫生计生委下发的通知,要求全院职工在现阶段开展“春雷2018”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于1月25日起至4月30日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全院职工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安全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院安全生产形式稳定。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消防工作
(1)排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隐患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基建工作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危化品管理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特种设备管理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即行施工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