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铁路医院肺功能检查仪及工作站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十堰市铁路医院肺功能检查仪及工作站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经十堰市铁路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十堰市铁路医院肺功能检查仪及工作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tlyy-cg-20240411
二、项目名称:十堰市铁路医院肺功能检查仪及工作站采购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肺功能检查仪及工作站1套,设备功能、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2)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以下合法有效证件进行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三合一);
(2)提供生产制造商产品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前来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前来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未按要求提供证件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3日9:00
地点:人力资源科(报名材料可邮寄)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719-5717856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
地点:十堰市铁路医院小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