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镶烤瓷牙出现咬合疼痛引发的医疗纠纷
患者赵女士,50岁,2010年8月下旬因右下7缺失在西南地区某口腔医院就诊,医生给患者做了右下5、6、7的单端桥,2011年7月,该患者出现右下烤瓷牙的咬合疼痛又到该口腔医院就诊,经医方初步诊断疼痛与单端桥有关,准备切割去除单端桥再进行观察,8月25日患者去除单端桥后疼痛明显好转。患者认为出现咬合疼痛与医生给她配戴的烤瓷牙不合适有关,遂向医疗机构提出索赔5000元,且要见医院领导要个说法。医疗机构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要求保险公司协助处理此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及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约定9月1日医疗机构协商处理方案。
为了更好处理医疗纠纷保险公司的理赔人提前一个小时先到到医疗机构与医生进行了沟通,并重新确认了案情。经理赔人员和医方商议决定由理赔人员来扮演医院医政科领导,与患者进行沟通。患者到场后经三方沟通,最终决定赔偿患者日后再进行治疗或者重新做烤瓷牙的费用2050元。因该医疗机构购买的口腔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免赔额是2000元,那么扣除免赔额后医疗机构可以获得50元的赔付,因此医疗机构决定自行向患者进行赔付。但保险公司的第三方协调作用在本案件中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出来。
提示:首先医生要尽量保证医疗治疗,使患者最大程度的可以配戴的合适烤瓷牙;其次,对于医疗意外和并发症以及不可预知的医疗风险,医方可以求助第三方进行协调处理,购买了医疗执业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或个人可以请保险公司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