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启动医师执业终身定期考核
2012年7月8日在青岛召开“卫生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内镜与微创专业编委会成立暨第一次考试工作会议”,国家卫生部监督局齐贵新副局长(左)向世界内镜医师协会会长、中国医师协会内镜医师分会会长、卫生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内镜与微创专业委员会主任、乌克兰国家医学科学外籍院士张阳德教授(右)授牌。
为规范内镜与微创专业医师的执业,确保执业内镜与微创医师的水平,卫生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启动,内镜与微创医师专家委员会成立(筹备)暨第一次考试工作会议于2012年7月8日在青岛召开。会上组建了卫生部内镜专业医师定期考核专家委员会,由该专家委员会起草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评价标准,并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建立评分表、考试题库等。据悉,首批将对内镜微创、病理学、整形美容三个专业的医师开展定期考核,考核不及格的医师将被停止医师执业资格。
受卫生部主管部门委托,卫生部肝胆肠外科研究中心、中国医师协会内镜医师分会、内镜与微创专业技术全国考评委员会、世界内镜医师协会,组织全国各医疗专科的内镜与微创医学专家,制定了《临床各专科内镜与微创医学质量控制评价标准》、《内镜与微创诊疗技术规范》和《内镜与微创专业技术考试评价标准》等一系列质量控制评价标准,这些标准将成为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悉,首次考核工作将于8月底开始,考核对象包括妇科内镜、消化内镜、诊疗医师和普通外科内镜的诊疗医师。他们除需取得相关专业《医师执业证书》、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还需通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继续执业资格。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参加培训,补考不合格者将注销执业资格。这对保障我国人民医疗健康有重大意义,也是实施我国医师规范管理的重大举措。
在第22届中国内镜医师大会上,中国首位当选乌克兰国家医学科学院外籍院士、卫生部内镜与微创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主任张阳德介绍:从2012年8月起,卫生部将首次启动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这是我国从1999年实施《医师执业证》以来的又一重要举措,意味着建国以来我国医师执业证终身制被打破。张阳德说:“在全国内镜与微创医师定期考核时,为了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依照中国《医师法》启动医师执业终身定期考试”。
一、重要意义在促进行业自律
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内镜专业医师执业水平及差距,促进内镜专业医师知识更新和行业自律的自觉性。对于执各专科不同等级的“内镜医师证”上岗,可提高高年资内镜医师的社会品牌和知名度,增强责任心。病人对各等级内镜医师技术水平也明确知情。
二、建立内镜医师执业标准
结合内镜专业医师临床工作特点,逐步建立内镜专业医师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执业标准,制定内镜专业医师定期考核全国实施细则,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依据卫生部主管部门委托,卫生部医管司内镜与微创医师专家委员会、卫生部肝胆肠外科研究中心、中国医师协会内镜医师分会、内镜与微创专业技术全国考评委员会、世界内镜医师协会,组织了全国各医疗专科的内镜与微创医学专家。制定了《临床各专科内镜与微创医学质量控制评价标准》、《内镜与微创诊疗技术规范》和《内镜与微创专业技术考试评价标准》等一系列质量控制评价标准。
我国首批各专科《内镜微创医师(教师)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管司监制,依照卫生部人事司卫人事便函(2007)89号文件,委托卫生部肝胆肠外科研究中心等机构实施。对经内镜与微创医师行业同行专家推荐,由各专科内镜与微创专家委员会,多轮审评考核合格,并已获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副高级职称以上,从事内镜临床工作10年以上的医师,颁发“内镜微创医师(教师)证”。
三、将建立卫生部内镜与微创专业医师定期考核专家委员会
为体现考核工作公开、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组建卫生部内镜专业医师定期考核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制定工作章程、工作职责、工作计划,指导审核全国内镜专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由专家委员会针对内镜专业医师执业特点,起草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评分标准。
四、建立评分表
由专家委员会组织编著内镜专业医师定期考核临床标准参考书《内镜微创学》教材,包括理论与技能内容。该书内容是内镜专业医师执业需要掌握的基本要求,亦是编写本专业考纲题库、教纲教材的参考书。标准参考书作为考前培训公开教材,医师可登录中国内镜新闻网(www.cen-cn.com)进行网上学习。
五、建立考试题库
由专家委员会起草内镜专业医师业务水平执业标准或执业要求,并根据《全国医师定期考核考纲与题库编写方案》的要求,完成考纲和题库编写。试题通过《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题库管理系统》统一编辑录入,题库数量不少于2000道,由专家委员会向题库编辑专家成员发放系统账号,并由专家委员会审稿、定稿。
六、业务水平测评范围
重点考察内镜专业基本服务项目的处理能力、应了解和掌握的知识、临床路径等,以及“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能力和“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学习的能力。
七、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妇科内镜、消化内镜、普通外科内镜的诊疗医师,均需要取得相关专业《医师执业证书》和具有相对应的执业范围,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
八、评定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全国内镜专业医师工作成绩与职业道德评定标准对医师进行评定,并报送至考核机构。
九、业务水平测评前期准备
考核机构将定期公布需要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名单。具体考试时间由卫生部医管司确定,提前网上公布。
十、组织管理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考核办负责本地区的医师考务组织管理。考务管理实行全国考核办、省级和地市级考核办三级负责制,各省级、地市级考核办根据考生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选择落实考点,报全国考核办备案后,经《考试平台》发布。考场要求按照《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综合笔试考务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考核结果处理
考试合格分数线经专家委员会讨论,报卫生部审核同意后,由全国考核办统一发布。执业(助理)医师经《信息系统》登记,完成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后,《信息系统》将生成全国统一样式和编码的《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结果通知书”)。医师根据需要可下载打印,由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并凭此在医师执业证书记录栏内加贴考核合格防伪标贴。考试结束1个月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机构、卫生机构、医师可登陆《信息系统》查询考核结果。
考核成绩优秀的,可延长考试周期。具体可延长考试周期的资格由专家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另行发文通知。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应当参加不合格培训。不合格培训以网络培训为主,面授辅导为辅,由专家委员会安排组织、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补考时间和补考方案另行通知,补考不合格者依医师执业注册注销程序执行。
十二、监督检查
根据《医师法》规定,未参加考试的医师视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者将实行名单公示。对补考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职称晋升。对补考仍不合格者,卫生行政部门按医师执业注册注销程序执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卫生部将建立和开放《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公众查询平台》,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机构、卫生机构、医师及社会公众上网查询,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促进考核信息公开透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考核工作的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并按照统一使用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和《医师执业证》统一记录方法的要求,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的规范化管理。
《结果通知书》执业范围栏将标注:《医师执业证》上的执业范围字样(泌尿外科内镜、妇科内镜、神经科内镜、耳鼻咽喉科内镜、眼科内镜、口腔科内镜、呼吸科内镜、小儿外科内镜、心胸血管外科内镜、普通外科内镜、消化科内镜、骨关节科内镜、麻醉科、经自然腔道内镜、内镜装备与内镜消毒)。执业范围经过各专科内镜与微创专家委员会核定。规定执证者的内镜下诊疗执业和培训、考试教学范围,将依内镜下诊疗技术难易程度,分为不同等级,以保障医疗安全。
十三、建立考核质量评价体系
由全国考核办会同卫生部有关机构组织临床各专科专家委员会对内镜与微创专业医师信息和考核结果按区域、年龄、学历、职称、医院等级等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分析,2012年$$$$$yake114.com$$$$$8E50B7C0ED9B91ADC82C482826D60BE118BE29300368F80F7E746B84A7DD758B60916290BD9DE341F5BF8C2CDFF04F0797F3714EDE97FB6D5F21CD92A406920982732B43C3C9BF5F12014742D425B845622761748FD949AFBB00A7E4EE6DF32E86E1FC774D0D693F62850EFDEEA8865847CAD52E351A7F966E980FE9B0F38044284D0D5AA8BDB1CC1D648501E5B60F86D147556E860E3C975596D41E384527B0E8186F3DB3A9DFE6DF59F97DF80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