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江西抚州5家医院被点名通报
曝光!江西抚州5家医院被点名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抚州市依法查处一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
一、南城县人民医院超标准收费及违规用药案
经查,2019-2020年南城县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违规使用限工伤用药、限门诊用药等违规行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70.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规定,南城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基金70.2万元并责令整改。
二、抚州爱尔眼科医院超标准收费案
经查,2020年抚州爱尔眼科医院超标准收取诊疗项目手术费,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规定,抚州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基金1.8万元并处予两倍行政罚款。
三、崇仁第三医院挂床住院案
经查,2020年崇仁第三医院存在挂床住院、低标准住院等违规行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0.5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规定,崇仁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基金0.53万元并处予两倍行政罚款。
四、东乡添和医院挂床住院及违规治疗案
经查,2021年东乡添和医院存在挂床住院、重复治疗、过度治疗、虚假治疗等违规行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7.4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规定,东乡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基金7.45万元并处予两倍行政罚款。
五、南丰县琴湖医院过度检查案
经查,2020年南丰县琴湖医院非病情需要为507名患者做C-13呼气试验等检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3.4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规定,南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基金3.43万元并责令整改。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各定点医药机构须以案为鉴,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违规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自身高质量、规范化发展。
抚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