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口腔机构被罚13万
江苏某口腔机构被罚13万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江苏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阴市仁诚口腔医疗有限公司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被罚款13万元。
澄市监处罚﹝2022﹞1701748号处罚文书显示,2022年4月29日,执法人员对江阴市仁诚口腔医疗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检查,发现库房中存在10支过期的斯康杜尼盐酸甲哌卡因/肾上腺素注射液,在诊室1利器盒中发现1支空玻璃瓶,瓶上标注斯康杜尼盐酸甲哌卡因/肾上腺素注射液,瓶身标注有“B26554AAA”“202006”“202111”;在诊室1抽屉中发现无中文标签的1款产品。
经查,该公司使用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未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并且药品货值金额为440元,无违法所得;针对所购进的医疗器械类产品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对江阴市仁诚口腔医疗有限公司罚款130000元,没收11支其它西药并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