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27项口腔医疗项目纳入医保
最新通知!27项口腔医疗项目纳入医保
6月28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7月1日起将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口腔医疗费用负担。
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西安市委、市政府将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工作列为2024年全市“八个新突破”和30项为民实事之一。西安市医保局在认真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将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通知》,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共27项。
01|项目内容
27个项目包括:牙髓活力检查、根管长度测量、口腔X线一次成像(RVG)、调合、口腔局部冲洗上药、简单充填术、牙体缺损粘接修复术、充填体抛光术、盖髓术、牙髓失活术、开髓引流术、牙髓摘除术、根管预备、根管充填术、龈下刮治、乳牙拔除术、松动乳牙拔除术、前牙拔除术、松动前牙拔除术、前磨牙拔除术、松动前磨牙拔除术、磨牙拔除术、松动磨牙拔除术、复杂牙拔除术、阻生牙拔除术、轻度阻生牙拔除术、拔牙创面搔刮术等。
02|支付政策
此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27项医疗服务项目以陕西省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低于最高限价的按实际价格支付,高于最高限价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费用,依法依规分别按照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支付。
03|相关要求
(一)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应及时做好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的系统维护,并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抓好贯彻落实;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应及时更新维护医保信息系统,加强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使用医保基金监管,防范基金支出风险,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治疗,规范收费,减少浪费。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反馈。
(三)各级医保部门要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合理引导预期。充分发挥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医疗机构优势,及时、准确进行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知》要求,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应及时做好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的系统维护,并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抓好贯彻落实;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应及时更新维护医保信息系统,加强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使用医保基金监管,防范基金支出风险,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治疗,规范收费,减少浪费。各级医保部门要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合理引导预期。充分发挥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医疗机构优势,及时、准确进行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
目前,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并随陕西省相关政策调整进行相应调整。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支付标准参照同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治疗,规范收费,减少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