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某口腔门诊部一周被罚三次
温州某口腔门诊部一周被罚三次
7月1日至7月7日期间,温州某口腔门诊部因屡次违规,连续收到三次行政处罚,三次处罚共计罚款35000元。
根据相关部门的处罚通报,该门诊部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该门诊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以及未为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名)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行为,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被处以警告及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被处以罚款20000元并没收涉案的一次性吸唾管(弱吸管)12支的行政处罚;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行为,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被处以警告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