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口腔科 ★ ★ ★
医院首页 关于我们 最新动态 专家团队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看牙价格 找 牙 医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扩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动物核医学实验室)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口腔科 作者:2021/11/3 访问:2088次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扩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动物核医学实验室)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为提升医院科研与诊疗水平,投资2000万元在第三住院楼地下二层建设小动物核医学实验室,使用2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8F、99Tcm),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合计为3.81E+5Bq,年最大用量合计为1.48E+10Bq,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建设或安装过程和运行(使用)后对环境影响的分析

现场监测结果表明,辐射工作场所表面污染水平检测结果为:β表面污染最大值0.37Bq/cm2;PET/SPECT/CT室周围X-γ空气吸收剂量率检测结果为:94.1~99.7 nSv/h,均符合《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和《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

由估算结果可知,预计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受到的有效剂量不超过0.55mSv/a,公众所接受的最大剂量为9.97μSv/a。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平均)20mSv,本项目取其十分之一,即2mSv/a 作为职业工作人员的剂量约束值。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年有效剂量1mSv,本项目取其十分之一,即0.1mSv/a 作为公众人员的剂量约束值。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联 系 人:王大夫

联系电话:15022060016

五、验收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工

联系电话:15801203439

本站内容采集于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

网站地图 手机版 电脑版 广告联系QQ:49881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