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内科职工因公离岗审批登记制度
口腔内科职工因公离岗审批登记制度
1、 因工作需要,职工暂时停止在本科室的日常工作,并离开本医院出外办公的行为属因公离岗;不包括职工在本院内其它部门的临时办公行为。
2、 职工因公离岗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未办理审批登记者按擅自离岗处理。
3、 因科外公事需要离岗者,必须经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盖章,并经科主任同意,登记后方可离岗。
4、 因科内公事需要离岗者,必须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岗。
5、 完成公事返回岗位后,必须登记返回时间和公事完成情况。
6、 审批登记内容包括:需离岗者的姓名、事由、需离岗的时间、本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审批登记时间、完成公事后返回岗位时间、科主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