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关于授予丁岩等45名同志“新医名医”称号的决定》
新疆医科大学《关于授予丁岩等45名同志“新医名医”称号的决定》
中医学院、一附院,各学院、各附院、各部、处、室、馆:
为进一步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校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学校组织开展了首批“新医名医”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专家评议、公示、单位推荐、学校资格审核、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授予丁岩等45名同志“新医名医”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学校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全校医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修医德、行仁术,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的卫生健康事业之中,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新疆”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