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 工作人员公告
桐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五名,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桐城市中医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3年3月18 日之后出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形式。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桐城市同安路270号中医院人力资源科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
1.本人亲笔填写的《桐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附件);
2.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未超过25(含)人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25人则须增加笔试环节。
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适时在桐城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tchr.cc/)、桐城市中医医院网(http://www.tczhongyi.com/)、桐城就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予以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题型为选择题,考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有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参加面试的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五)成绩合成
1.若没有笔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若有笔试,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为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最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以最终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出现相同,以取得护士执业年限早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主要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报考情形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自律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按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岗位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发布聘用公告之日起6个月以内),在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规定时间内不到公司报到的;
5.应聘求职材料与事实不符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因工作需要,后期岗位需增加。
四、聘用及政策待遇
1.所招聘人员与桐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合同派遣至桐城市中医医院,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一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聘用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任。
2.试用期工资3000元。签订合同后月工资组成:底薪+科室绩效,含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部分。
3.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公告规定的政策待遇。
4.上岗后1年之内经考核不能独立值班,人力资源中心将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应聘者应保持电话畅通,注意短信及电话接收,联系3次未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人员,不再一一通知。
咨询电话:
桐城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0556—3570119
监督电话:
桐城市中医医院纪委:0556-5639678
附件:桐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