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人民医院新增 15 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宜都市人民医院新增 15 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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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新增 15 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序号 国家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元) 说明
三级 二级 一级
1 013306090010000 种植体植入费(单颗)
指口腔单颗种植体植入。含手术方案规
划设计、术前准备,备洞,种植体植入,
二期手术,术后处理,手术复查等。
种植体系统、基台、金
属基底、基台保护帽 牙位 1770 1593 1416
种植体即刻种植加收、
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
收,未植入种植体按实
际发生的通科项目计价
收费
1-1 013306090010001
种植体植入费(单颗)
-种植体即刻种植(加
收)
牙位 440 396 352
1-2 013306090010002
种植体植入费(单颗)
-颅颌面种植体植入
(加收)
牙位 1150 1035 920
2 013306090020000 种植体植入费(全牙
弓)
指对范围超过一个象限以上的连续牙
齿缺失(半口牙齿缺失或全口牙齿缺
失)进行种植体的植入以实现桥式修
复。含手术方案规划设计、术前准备,
备洞,种植体植入,二期手术,术后处
理,手术复查等。
种植体系统、基台、金
属基底、基台保护帽 例 8400 7560 6720
上下颌分别进行桥式修
复的,分别计价收费。
种植体即刻种植加收、
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
收、种植体倾斜植入加
收
2-1 013306090020001
种植体植入费(全牙
弓)-种植体即刻种植
(加收)
例 2100 1890 1680
2-2 013306090020002
种植体植入费(全牙
弓)-颅颌面种植体植
入(加收)
例 5040 4536 4032
2-3 013306090020003
种植体植入费(全牙
弓)-种植体倾斜植入
(加收)
例 3780 3402 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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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13105170010000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
(单颗)
指种植体上部固定义齿的修复置入。含
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
转移、模型制作、试排牙、戴入、调改、
宣教等。
种植体替代体、基台、
转移杆、冠(义齿) 牙位 1330 1197 1064 即刻修复置入加收、临
时冠修复置入减收
3-1 013105170010001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
(单颗)-即刻修复置
入(加收)
牙位 399 359 319
3-2 013105170010002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
(单颗)-临时冠修复
置入
牙位 730 657 584
4 013105170020000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
(连续冠桥修复)
指种植体上部不超过一个象限的连续
固定义齿的修复置入。含方案设计、印
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模型制
作、试排牙、戴入、调改、宣教等。
种植体替代体、基台、
转移杆、冠(义齿)、
金属基底、基台保护帽
牙位 1200 1080 960 即刻修复置入加收、临
时冠修复置入减收
4-1 013105170020001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
(连续冠桥修复)-即
刻修复置入(加收)
牙位 360 324 288
4-2 013105170020002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
(连续冠桥修复)-临
时冠修复置入
牙位 600 540 480
5 013105170030000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
(固定咬合重建)
指对咬合支持丧失、半口牙齿缺失或全
口牙齿缺失的种植体上部固定义齿的
修复置入。含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
位确定、位置转移、模型制作、试排牙、
戴入、调改、宣教等。
种植体替代体、基台、
转移杆、冠(义齿)、
金属基底、基台保护帽
件 8200 7380 6560 即刻修复置入加收
5-1 013105170030001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
(固定咬合重建)-即
刻修复置入(加收)
件 2050 1845 1640
6 013105230010000 种植可摘修复置入费
指种植体上部可摘修复体的置入。含方
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
移、模型制作、试排牙、戴入、调改、
宣教等。
种植体替代体、基台、
转移杆、冠(义齿)、
金属基底、基台保护帽
件 4200 3780 3360 即刻修复置入加收
6-1 013105230010001 种植可摘修复置入费-
即刻修复置入(加收) 件 1050 945 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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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013306090030000 口腔内植骨费(简单)
指通过手术方式,对轻度牙槽嵴萎缩骨
量增加。含方案设计、术前准备、手术
入路,组织切开、植骨、关闭缝合受植
区等手术步骤及术后复查处置等。
骨粉、生物膜、帐篷钉、
固定钉、螺钉、胶原基
骨修复材料
牙位 700 630 560
8 013306090040000 口腔内植骨费(一般)
指通过手术方式,对中度牙槽嵴萎缩骨
量增加。含方案设计、术前准备、手术
入路,组织切开、骨劈开/骨挤压、植
骨、位点保存、关闭缝合受植区等手术
步骤及术后复查处置等。
骨粉、生物膜、帐篷钉、
固定钉、钛网、螺钉、
胶原基骨修复材料
牙位 1200 1080 960
9 013306090050000 口腔内植骨费(复杂)
指通过手术方式,对重度牙槽嵴萎缩或
上颌窦底骨量增加。含方案设计、术前
准备、手术入路,组织切开、自体骨移
植、植骨、种植体周围炎的植骨治疗、
骨片或牙片植骨、关闭缝合受植区等手
术步骤及术后复查处置等。
骨粉、生物膜、帐篷钉、
固定钉、钛网、异体骨
块、螺钉、胶原基骨修
复材料
牙位 2500 2250 2000
上颌窦囊肿摘除加收,
口腔以外其他部位取骨
加收
9-1 013306090050001
口腔内植骨费(复杂)
-上颌窦囊肿摘除(加
收)
牙位 750 675 600
9-2 013306090050002
口腔内植骨费(复杂)
-口腔以外其他部位取
骨(加收)
牙位 1000 900 800
10 013306090060000 种植体周软组织移植
费
指通过局部软组织移植,改善治疗部位
及周围软组织状况,达到治疗所需软组
织条件。含方案设计、切开、翻瓣、供
软组织制备、组织固定、缝合及处置等。
生物膜、真皮基质、胶
原基骨修复材料 牙位 1200 1080 960
11 013306090070000 种植体取出费 指拆除患者口腔内已植入且无法继续
使用的种植体,含种植体拆除。 一次性种植体取出器 牙位 900 810 720
12 013105190010000 种植牙冠修理费
指对产品保质保修条件外,种植牙冠脱
落、崩瓷、嵌食、断裂等机械性或器质
性损坏进行修理,恢复正常使用。含种
植修复置入体的检查、拆卸、修补、置
入、种植体周围炎的治疗等。
一次性基台螺丝取出
器、种植体替代体、基
台、转移杆、冠(义齿)、
基台保护帽、金属基底
牙位 600 540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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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013105170040000 医学 3D 建模(口腔)
指利用医学影像检查等手段获得患者
特定部位的真实信息。通过数字技术构
建的虚拟 3D 模型、真实再现口腔及颌
面特定部位的形态,能够满足疾病诊
断、手术规划、治疗及导板设计的需要。
含数字化扫描、建模、存储、传输,装
置设计等。
例 215 172 129
14 013105230020000 医学 3D 模型打印(口
腔)
将虚拟 3D 模型打印或切削制作成仅用
于口腔疾病诊断、手术规划、治疗及导
板设计的实体模型。含 3D 打印或切削
制作。
件 500 400 300
单颗常规种植中使用本
项目,按收费标准的 7%
计。
15 013105230030000 医学 3D 导板打印(口
腔)
将虚拟 3D 模型打印或切削制作成用于
治疗部位、确保植(置)入物精准到达
和处理预定位置的实物模板或手术操
作对治疗部位进行精确处理。含 3D 打
印或切削制作。
件 1300 1040 780
单颗常规种植中使用本
项目,按收费标准的 7%
计。
本类说明:
1.本表格中种植体、基台等植入牙床、包裹在牙龈内的医用耗材为植入体;种植牙冠、义齿等安置在口腔内、暴露在牙龈之外,不与人体组织直接结合的医用耗材为置入
体。
2.本表格中“项目内涵”,含制定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不应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医疗服务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
程序的强制性要求。
3.本表格中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为“基本物耗”,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
试戴材料、铸造包埋材、义齿清洁材料、牙科分离剂、模型材料、蜡型材料、车针、排龈材料、菌斑指示剂、义齿稳固剂、印模材料、咬合记录材料、咬合检查材料、研
磨抛光材料、冲洗液、润滑剂、灌洗液、棉球、棉签、纱布(垫)、护垫、衬垫、手术巾(单)、治疗巾(单)、治疗护理盘(包)、注射器、压舌板、滑石粉、防渗漏
垫、标签、操作器具、冲洗工具。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其他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4.即刻种植指拔牙或牙齿缺失当日完成种植体植入的情况;即刻修复指种植体植入后 1 周以内完成牙冠置入的情形。
5.医疗机构应对本院施治的口腔内牙齿缺失植入体、置入体进行保质保修,保修范围内出现损坏,医疗机构应免费进行修理、再制作,不得向患者收费。
6.本表格所列的口腔医学 3D 项目,是指为口腔种植手术方案设计、导航定位等提供辅助的服务。医疗机构自行制作牙冠所进行的 3D 扫描设计、打印切削,以及翻模精修、
烧结上釉、上色调改等具体操作,作为成本要素计入种植牙牙冠价格,不再将上述牙冠加工制作的具体操作步骤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向患者收费。
7.现行项目规范中 31 临床各系统诊疗说明、33 手术治疗及 33 手术总说明明确为可除外收费的,适用于本类项目。
8.以上项目价格不含放宽情形。
9.上述“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单颗)”两个项目,符合放宽情形 1 即经济发达、人力成本高、口腔种植技术领先地区的医疗机构,允许放宽
5%;符合放宽情形 2 即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口腔种植专业临床重点专科的医疗机构,允许放宽 10%;符合放宽情形 3 即成功率高、公开服务质量信息、承诺接受监督和检
查的医疗机构,允许放宽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