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口内扫描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口内扫描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即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满足采购技术参数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成交。
三、项目概况(表一):
招标人(项目业主) |
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 |
项目名称 |
口腔科口内扫描仪采购项目 |
采购规模、数量 |
一台 |
采购要求 |
详见附件 |
资金预算 |
90000.00元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实施时间 |
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资金来源 |
医院自筹 |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承诺函。
注: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鲜章)
五、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署及密封规定:
(一)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文件为准。
(二) 响应文件应统一用A4纸打印,并逐页编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装装订,正本、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包封袋内密封提交。
(三)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四) 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及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或签章) 确认。
六、报价要求:本报价含税费、运输费、人工安装费等所有费用,总价包干。
七、凡有意向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13日15:00带上相关资料到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采供科参加询价采购会。
八、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18798209114 (口腔科)
邓老师 电话:0854-2468677(采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