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总医院2024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黎川县总医院2024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各院区工作需要,经黎川县总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黎川县总医院各院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9名、学前教育专业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黎川县总医院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年龄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6年10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在资格复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2)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3)报考人员应在现场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含全日制统招、自学考试、函授、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
(4)辅修专业报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5)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应届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为2022年以来普通高校毕业生。
4.职称(职业资格)和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职称(职业资格)和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报考者取得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证书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日前。
六、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黎川县总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2024年黎川县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30 -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黎川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日峰镇日峰路2号)
报名咨询电话:138704223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填报《2024年黎川县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上交免冠1寸照片3张(反面签名)。
2.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和规培结业证等(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最多只能帮助两名人员报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笔试、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准考证领取、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E类)》医疗卫生类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护理类,代码53。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D类)》中小学教育类,早教类,代码31,以上笔试总成绩均为100分,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为零分不得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二)递补
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从该岗位笔试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一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与)。递补不成功或无人递补,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黎川县总医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黎川县总医院官网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100)+面试成绩×(40÷100)。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7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70×(60÷100)+80×(40÷100)=74分。以上各项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招聘单位提出,经黎川县总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5.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3个月)不得少于5年。
6.待遇。按照各单位同类人员同类待遇执行,不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十、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未如实填报者,后果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协助他人考试,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黎川县总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794-7522114
政策咨询电话
黎川县人民医院:13870422306
黎川县中医院:18702680725
黎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3177661069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