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牙矫正成坏牙
本想矫正两颗外翘的门牙,可经口腔医师套牙治疗后,牙一直疼痛不止,“正常功能丧失”,一月多后检查时发现,手术时一根金属针断在下口腔里。前天,邬小姐和口腔诊所对簿公堂,要求该诊所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16万余元。
无证医师治坏好牙齿
因两颗门牙有点外翘,邬小姐2007年11月来到珠海珠澳口腔诊所进行牙齿矫正。诊所一医师刘某告诉邬小姐,由于超过了箍牙的最佳年龄,只能为其进行套牙矫正。随后,刘某拔掉了邬小姐的两颗牙,并对七颗牙进行磨牙根管治疗。
在套上七颗牙齿的牙套后,邬小姐一直感觉不适。刘某告知要将下牙一样磨掉并套牙,方能解决问题。于是,邬小姐下颚的9颗牙再次接受了磨牙套牙手术。牙套好后,邬小姐的疼痛不仅没缓解,反而加剧。
2008年1月25日,邬小姐去珠海人民医院拍X光片,发现下口腔遗留了一条长约2mm的金属器械。此后,珠澳诊所将邬小姐转至另一牙科医院治疗,尽管拔出了金属针,但邬小姐的牙肉一直溃烂。而前后几次治疗,已让邬小姐花去了13100元。
在起诉状上,邬小姐称自己的牙齿不仅疼痛难忍,而且已完全失去功能。“医生说上下口腔牙齿被磨得太小,把所有牙神经都镀死了,牙髓也被破坏”。而更让邬小姐愤怒的是,今年6月16日,经珠海市卫生监督所调查确认,诊所的医师刘某并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
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
今年2月,邬小姐找到广东正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评定。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检验报告的结论是,“(部分)牙髓破坏,牙正常功能丧失,其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
对于金属器械折断在自己口腔里一个月后才发现,邬小姐认为这属于医疗事故,诊所应该负全部责任。
对此该诊所的解释是,在根管治疗过程中,出现器械折断很常见,属于并发症,而不属于医疗事故。诊所律师给邬小姐律师出具了 《口腔内科学》一书中相关的内容。在该书的79页,“并发症”一条下有“器械折断”的内容。
邬小姐的律师则进行了质疑。“紧跟在这条规定后面的一句话是,器械折断往往是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器械质量不合格产生的。”
据悉,在今年6月,珠海市卫生监督所已经对珠澳诊所聘请未取得医师资格及医师执业证的刘某,从事口腔诊疗活动作出了处罚4000元的决定,珠澳诊所已将刘某解聘。目前,法院正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