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金山医院门诊部服务承诺
本溪市金山医院门诊部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三好一满意”活动,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结合我院开展的“优质服务年”活动。门诊部特向领导作出如下承诺:
一、全体工作人员在班时必须衣着整洁,佩戴胸卡,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用语规范,态度和蔼,,热情耐心。
二、保持门诊诊疗环境清洁、整齐、安静。
三、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力,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四、尊重病人隐私,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及时接诊,无生、泠、硬、顶、推等现象,实行首院、首科、首诊、首诉负责制,决不推诿病人。
六、根据患者病情,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行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前,实行事先告知制,做好医患沟通(紧接抢救情况除外),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
七、廉洁行医,拒绝接受患者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八小时内上缴本院相关部门。
八、安排人员经常巡查门诊各诊室、辅助检查科室、服务窗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门诊部发生的突发情况。
九、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尽量满足门诊患者的其他合理需求。
以上承诺欢迎领导和职工予以监督,对有违背上述承诺者,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