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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口腔医院住院诊疗须知

来源:天津市口腔医院 作者:2015/2/13 访问:5986次

天津市口腔医院住院诊疗须知

1.患者入院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医保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入院手续。
2.患者按《住院处收取预交金标准》交齐押金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3.请妥善保管好预交金收据,出院时交回预交金收据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4.职工医疗保险患者于办理入院手续当日下午2点至4点凭预交金收据到住院处领取医保卡。
5.骨折及其他外伤患者需全额垫付押金办理住院手续,出院后按照参保单位所需单据自行进行医保报销。
6.大港油田患者需凭加盖医保章的住院证到大港油田社保分中心开具“住院资格确认书”,(开具的“住院资格确认书”日期需与患者办理入院手续的日期相一致)并将“住院资格证书”交回住院处进行医保联网。
7.外地职工医疗保险及农村合作医疗患者需回当地报销的,按照当地要求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8.医保患者于出院后一周左右凭预交金收据办理结算手续(周二-周五上午9:30-11:30)。
温馨提示:
※您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财务上的所有票据均已给您,如需其他证明一律找您的主治医生办理,同时可到门诊办公室加盖医保章。
※需自行到分中心办理“住院资格确认书”的患者,必须在两日之内将办理的手续交回住院处,如超时费别将自动转为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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