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牙科医患关系特点
由于牙病患儿的特点,儿童牙科医护人员除具备一般的医护人员的素质外,还应具备与此相适应的“一忍”、“二换”、“三勤”、“四互”、“五心”。
一、一忍
就是对来自医、患矛盾中的委屈和误解,甚至伤害,要有“忍耐”和“忍让”的精神,时时反省自己有无过失,如果自己有错就及时承认,向患者赔礼道歉,即使是患者的误解也要与人为善,得饶人处且饶人,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二换
就是当医、患关系出现矛盾时,进行“患者就是我,患者就是我亲属”的换位思考。这样就会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待患者如亲人了。
三、三勤
(一)嘴勤
就是勤询问患儿诊疗中的感受,勤提醒患儿应注意的事项,勤回答患儿提出的问题。
(二)眼勤
就是除注意诊疗本身外,还要勤观察患儿面部表情和手、足、身体的反应,以便及时处置。
(三)手勤
就是除诊疗外,还要协助患儿上、下椅位,吐唾,漱口。为什么要做到嘴勤、眼勤、手勤?其理由是儿童的自理力较弱,每一步、每一个操作都需医护人员的提醒、示范,才能完成。如在制洞过程中吐唾、漱口,这一动作在成年人是不言而喻的,用不着去提醒、照看和帮助。可是儿童如不嘴到、眼到、手到就不能顺利完成这一动作。
四、四互
(一)互学
患者向医生学习了所患疾病的理论知识、防治和保健的方法。医生对患者的诊疗,也是一个学习新知识或者是温故而知新的过程。所以说医、患关系是一个互相学习的关系。
(二)互利
患者配合医生诊疗,恢复了健康是最大的利益获得者。医生从对患者服务中不断地丰富了自己的医学理论和提高了临床技术操作水平,也可谓得益匪浅。一个不愿接触患者的医生是绝对不可能成为名医的。
(三)互尊
医、患关系是一个平等的关系,必须相互尊重。医生决不能自视高人一等,要尊重患者的人格和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自觉维护患者的权利。当然患者及家属也应文明就诊,尊重医生的人格和劳动。
(四)互愿
除了紧急情况的急救外,一切诊疗措施,一般都应征得患者或患儿的监护人同意方可进行,不能强迫患者接受服务。
五、五心
(一)责任心
就是要牢记儿童牙科治疗的目的主要是维护、促进正常恒牙咬合的形成,不只是治一个牙,而是要根据患儿全口牙齿的情况,提出治疗建议和进行预防、保健的指导。不能因为忙,只做治疗,不做预防的口腔卫生宣教、指导。
(二)虚心
就是要向患儿,向监护人,向同行虚心学习。以便了解和掌握各种日新月异的新理论、新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教学能力,更好地为广大患儿服务。
面对患儿,无须虚心的想法是错误的。医、患关系表面上是一个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实质上是一个互相学习、互为依存的辩证关系。患儿从医护人员得到优质诊疗服务的同时,医护人员也从为患儿服务的过程中获得了医疗经验的积累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讲,医护人员又是患儿的学生,是学生、是学习,就必须虚心。
(三)耐心和爱心
为什么要具备耐心和爱心?一般容易理解。要注意的是,要一视同仁地把耐心、爱心和专业技术无私地奉献给每一个患儿,不能因人而异,以貌取人。
(四)童心
童心是为患儿服务的医护人员所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要懂得患儿的生理、心理发育特点,要掌握和患儿交流的言语、要和患儿做朋友,使患儿在欢乐之中完成诊疗。对患儿的不配合行为,要尽量耐心地慢慢诱导,除非不得已,不要轻易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治疗,不要给患儿幼小的心灵造成恐怖的牙科治疗体验,以免形成日后对牙科治疗的恐惧和偏见,从而影响儿童牙科诊疗目的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