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铁路医院安保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十堰市铁路医院安保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经十堰市铁路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十堰市铁路医院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tlyy-cg-20240430
二、项目名称:十堰市铁路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三、招标服务内容及保安人数
(一)服务内容
24小时负责甲方服务辖区内的门卫、治安巡逻、消防设施巡查、消防隐患问题初步处理、停车秩序维持等安全防范工作;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制止、及时报告、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保护区域内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二)保安人数:3人
四、合同期限:履行期限2年,一年一签。
五、服务响应周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2、投标人必须具有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保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明确有经营安保服务的业务范围;
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三)投标人须提供以下合法有效证件进行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三合一);
2、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保服务许可证》;
3、公司现在岗保安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及《保安员》证书各1本;
4、法定代表人前来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前来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未按要求提供证件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6日17时
地点:人力资源科(报名资料可邮寄)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719-5717856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30日9时
地点:十堰市铁路医院小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