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拔牙被“乌龙”?患者索赔3万元
西部商报讯 兰州市城关区牟家庄的刘女士因牙疼难忍,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就诊。一颗牙拔掉后,刘女士认为医生拔错了牙,于是一纸诉状将城关区铁路西村街道牟家庄东社 区卫生服务站起诉至法院。
刘女士诉称,2010年12月26日她因牙疼难忍前往城关区铁路西村街道牟家庄东社区卫生服务站(简称社区卫生站)进行拔牙 手术。当时是左下第六颗牙齿发炎,没有想到医生却将她原本是好牙的左下第七颗牙齿拔掉。
于是,刘女士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这起医疗损害行为进行了鉴定,并将该社区卫生站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社区卫生站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3.1万余元。
昨日上午,这起医疗损害赔偿案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鼓楼巷法庭开庭审理。法庭上,社区卫生服务站答辩认为,医生是根据刘某的要求拔牙的,医生经过叩击等诊疗行为的诊断,证明所拔的第七颗牙齿也是一颗坏牙,此次诊疗行为合适,不存在过错,请求法院驳回刘某的诉求。
在法庭调解阶段,因双方分歧太大未调解成功。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