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千万元资金引进口腔博士生
日前,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从事本专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研究生的引进,并对《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管理办法》(滨附行发[2011]121号)博士研究生的引进作出补充规定,旨在加强该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是山东省省属三级甲等医院,秉承30多年办院传统,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的办院传统,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该院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鲁北地区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此次该院引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研究生,对搭建引才引智平台,畅通引才渠道,推动医院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刘金平 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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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博士研究生引进与管理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医院内涵发展,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根据医院实际,医院投资1000万元,专项用于从事本专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研究生的引进,现对《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管理办法》(滨附行发[2011]121号)博士研究生的引进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范围条件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下设的各二级、三级学科专业,本科、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博士研究生一致。
(二)具有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年龄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二、相关待遇
(一)未婚人员提供单身宿舍,已婚人员安排过渡性住房,直至医院提供一套不低于12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由个人按院内成本价购买)为止。
(二)提供安家费20万元,试用半年后一次性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按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三)医院协助解决配偶工作问题,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参加山东省公开招聘考试进行落编;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可以人事派遣方式在院内安排工作。医院协助解决子女就读问题。
三、工作职责
(一)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完成主治医师临床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并取得实效。
(二)发挥科研工作优势,3年内获批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5年内发表2篇以上被SCI收录的科研论文。
(三)积极参与教学工作,完成课堂授课、临床带教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教学评估成绩。
四、管理考核
(一)对引进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1年。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胜任临床、科研、教学工作的,医院予以解聘。
(二)对引进人才实行合同管理,首次聘用合同期为3年。首次聘用合同期满的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
(三)不能胜任工作被医院解聘,或工作不满8年申请调离的,须退回医院提供的住房、安家费和剩余的科研经费。
五、附则
(一)医院鼓励在职职工脱产攻读博士学位,就读期间与医院解除劳动关系的,按引进博士兑现待遇;就读期间未与医院解除劳动关系的,毕业后补足上述待遇。
(二)医院鼓励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医院按就读学校规定的最低学费标准报销学费。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四)给予个人的货币待遇均为税前标准。
(五)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