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各专业编委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网络 时间:2012/5/15

医师定期考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赋予的一项法定工作,是国家卫生部对医师准入后的一项常态监管制度,已被卫生部列入《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业务水平测评是医师定期考核中的核心工作。受卫生部委托,完成业务水平测评所涉考试与培训内容的编辑工作,是医师行业协会义不容辞的行业管理责任。医师定期考核是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执业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及职业道德的综合考核,而不是简单的考试。医师定期考核所涉的考试,是指一般程序考核者需以考试形式通过业务水平的测评。根据注重规范,循序渐进,由粗到细,先易后难,系统规划,分步实施的业务水平测评指导思想,为帮助和指导各专业编委会顺利开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建议如下: 

 一、 业务水平测评理论知识部分

  (一) 测评重点

  医师定期考核是医师准入后的执业过程的管理。业务水平测评重点应当关注医师执业标准,即该医师在本专业岗位上基本的执业要求。在具体编辑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并充分立足于这一重点。因此,其所涉考试重点,不是考医师业务水平高低,不是医学学历教育的再考试,亦不是职称晋升考试,更不是第二次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核所涉考试,是在考后根据考生所在地医师队伍评估情况设置合格分数线,并综合考察医师的工作能力与职业道德水平。目的是促进医师知识更新和学习,同时医师可以参加二次考试及再培训的规定,在制度上体现了保障绝大部分医师通过考核,并帮助医师维护与提高执业能力的考核目的。

  (二) 测评内容

  业务水平测评的目标是根据医师的执业范围,考核其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考察其能否继续执业。测评考试内容包括 “三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能力和“四新”(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学习能力。同时按照卫生部疾病(病种)临床路径等诊疗规范文件,测评医师对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的处理能力及病史书写规范等。另外,人文医学也是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医患沟通技巧等。该部分考纲题库等由协会考核办负责提供。

  二、业务水平测评实践技能部分

  业务水平测评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级考核办组织实施。技能考培基地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实践技能考培基地审核标准》进行选择,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考核办会同协会考核办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报卫生部审核发布。医师技能考试与培训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考核办组织,并在各基地实施。

  三、编委会工作内容与方法

  (一)编写本专业《医师定期考核临床标准参考书》(以下简称《标准参考书》),包括理论与技能内容,按章节分解到各编委会成员。该书是本专业医师执业的基本要求,亦是编写本专业考纲题库、教纲教材,开展培训的基础。完成终审终校后,以卫生部医管司和协会及其考核办名义,经相关出版社出版发行。《标准参考书》每两年更新修订再版一次,供本专业定期考核医师学习选用。

  (二)若目前启动编写本专业《标准参考书》条件不成熟、暂时有困难,可结合本专业临床实际,根据上述第一项中(一)、(二)项范围与要求,通过直接编写考纲、题库,提出本专业医师的基本执业要求。“四新”部分应选用国内外成熟的“四新”内容。

  (三)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要求,组织人员编写本专业范围疾病(病种)临床诊疗规范,可参照和利用卫生部认可且已公开出版的汇编资料。需增加的疾病(病种)部分,可进行补充编写,以此完善和健全本专业所涉疾病(病种)的临床诊疗规范。

  四、考纲和题库编写要求

  业务水平测评考纲的编写,应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进行内容划分,同时采取章、单元、细目、要点、要求五要素的撰写方法。每个二级诊疗科目应独立成章,由相关学科编委会委员组织编写。

  医师定期考核所涉理论考试的题目,不应有怪题、难题和偏题,其内容要紧贴临床实际应用,可结合卫生部对临床路径管理的要求,选编加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相关题目。所有题目应附上标准答案,重点题目应加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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