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新闻:医院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被罚2万元

来源:网络 时间:2012/9/11

    牙科新闻:医院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被罚2万元

    近日,三都水族自治县消防部门监督员在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县人民医院室内消火栓阀门关闭,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消防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消防监督员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县人民医院处罚款20000元。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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