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医师资格审核

来源:网络 时间:2013/1/25

  和中国一样,美国由国家认证机构独立地对医师资格进行审核。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医师执照的认证机构是各州的州医学委员会。目前,美国有能力颁发执照的机构包括50个州、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美属维京群岛和关岛的医学委员会。执业医师通过医学专科委员会的考试后将获得该委员会颁发的专科证书;达到一定年限(一般7~10年)后,专科委员会对证书持有者的能力进行重新审核,从而决定该证书是否继续有效。

    医学生完成医学教育后并不一定能拿到行医执照,有部分考生会因为不能通过考核而遭到淘汰。美国的医学认证机构对于不同的医学生要求标准不尽相同。美国医学教育联络委员会(LCME)认可的学校毕业生和毕业于美国及加拿大境外的学校的医学生,要通过的认证程序和要达到的标准是不同的。

    在颁发医师执照时,各州医学委员会要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这个审核的标准最终落实为某一考试的成绩。由于各州设立本州的资格标准而且各州标准各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建立全国的医学考试委员会。通过该委员会的考试,各州就能对其他州颁发的执照进行审核。1915年,美国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宣告成立。然而,实现全国统一医学考试这一目标直到1994年才完全实现。

    初次获取医师执照并不意味着终身具有执业能力。2004年5月1日,美国通过了一项法案,规定“州医学会有责任向公众确保目前的执业医师具有继续有效行医的能力”。

    每1~3年,执业医师必须向州医学委员会提供自我报告。在报告中,他们必须要对自己的继续医学教育情况、健康情况、刑事犯罪记录、行医事故的判断和处理等情况进行说明。

    2006年6月底,50余名美国医学专业组织的负责人齐聚费城,共同商讨建立医师能力联盟(Alliance for Physician Competence)。该联盟的职责是设计和实施相关的制度,从而确保执业医师继续有效地行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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