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异同

来源:网络 时间:2015/1/4

        各地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异同

        随着医改的进行,各地关于多点执业的相关政策相继出台,各地政策有何鲜明特点呢?

        医师多点执业正伴随争议在各地起航。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3个月,几省市不约而同密集推出操作方案。这些走在改革头阵的做法,很快成为其他欲动之地的效仿示例。各地政策有何鲜明特点?追问此起彼伏。

        北京:取消执业地点数量限制

        2014年7月22日,北京市卫计委发布修订版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并通知自8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有三:1.取消医师执业地点数量上限的限制;2.新规定若医师依法变更第一执业地点,原多点执业注册同时失效;3.医院管理层人员也可多点执业。

        浙江:合法医师均可多点执业

        2014年10月14日,浙江出台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降低省内医师多点执业门槛--只要有医师执业证就可以。该意见稿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允许所聘医师在法定工作日安排一天用于多点执业。同时,在医师多点执业的基础上,探索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重点或紧缺医技人员的多点执业,允许其在省内任一机构内执业,无需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登记手续。

        甘肃:满足"六条"的3类人员必须申请

        2014年12月,甘肃卫计委发布"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限定医师的执业地域范围仅限省辖区内2至3家医疗机构。同时,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必须满足6项硬性条件(见表格)。最与众不同的规定是,达到"6条标准"的3类医师必须申请多点执业。这3类分别是:医疗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医疗机构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或五年以上住院医师;农村卫生工程医师。相比北京和浙江,甘肃的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条件更高。比如,申请人在取得医师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必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超过5年。

        深圳:建立自行报备制度

        2014年12月14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其中阐述了2015年深圳医师多点执业的总体思路:一是以深圳市合法医疗机构作为医师执业地点,建立医师多点执业地点自行报备制度,全面放开医师执业地点限制,实现"统一注册,全程通用";二是向行业社会组织下放医师注册管理权,建立医师多点执业地点自行报备制度,完善多点执业医疗责任认定机制,建立医师执业积分管理制度,启动医务人员诚信执业管理系统建设。

        长沙:符合要求的医师仅需备案

        2014年11月27日,长沙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办法》,提到对医师多点执业的规定:1.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制定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指导意见;2.二、三级医院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多点执业,无需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仅需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黑龙江:申请者限定非医院主要负责人

        2014年4月,黑龙江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深化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从4月2日起,该省所有三级甲等医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通知"规定,全省三级甲等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但不担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医师,均可在全省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不受行政区域和医疗机构举办主体的限制。

        泸州:医师可在公立医院多点执业

        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31日,泸州市辖区内7个区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医师多点执业,并在试点评估基础上逐步推广到民营机构。按规定,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第一执业地点必须是泸州市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省属驻泸医疗机构),经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同意,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效注册,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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