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的综合性矫治——成人牙周病与正畸
成人的综合性矫治——成人牙周病与正畸
(一)适应证
必须在牙周病静止期,牙周炎症得到控制的条件下才能进行正畸治疗。有以下牙周严重损害表现的高危因素者则应属正畸禁忌:
1.牙周治疗后,病损尚未得到控制。
2.牙周破坏累及根尖1/3或根分叉暴露。
3.Ⅲ度松动牙。
4.牙槽骨薄而脆,牙根(唇或舌面)形态明显可视并可用手触及。
5.其他进行性疾病因素未能控制。
(二)正畸治疗对牙周病的作用
1.治疗作用①有利于生理自洁,增强了食物对牙龈的按摩作用;②改善了受力环境,避免颌力的不平衡;③去除了咬合创伤和颌干扰。恢复了正常的咀嚼功能激;④可消除了异常功能习惯,防止其对牙周的进一步损伤;⑤竖直牙,可消除其近中深袋。
2.副作用主要表现为:①矫治器的不良刺激。可加重牙周组织炎症;②非生理性牙移动。可能造成牙周组织的破坏及损伤;③非正确的用力,可造成附着龈丧失、牙槽骨裂、穿孔、牙松动甚至脱落。
(三)牙周病患者正畸治疗的原则
1.矫治器的选择多选择较小而易清洁的固定装置及设计简单的矫治方法,以利于菌斑的控制。
2.拔牙问题不强调对称拔牙。应尽量少拔牙,并尽量保存有功能的牙。对于无法保留牙的拔除,如果选择后期修复,只要牙周治疗得当,可推迟拔牙时间,以避免拔牙后牙槽骨吸收变窄。
3.力的大小和方向柔和而大小适宜的牵张力,可促进及诱导牙周组织的增生。而过大的压力、过度的扩展、反复移动牙齿等可造成牙根及牙槽骨的吸收。
4.联合治疗常需多学科配合治疗,特别应与牙周科配合,对治前、中、后的牙周情况进行治疗和定期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