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首次口腔专业水平评估结果
教育部公布首次口腔专业水平评估结果
26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公布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本次评估根据“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选取部分设置时间较早、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法律、教育、临床医学(不含中医)、口腔医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艺术(音乐)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试点评估。全国符合条件的293个单位的65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全部参评。
以下为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
本专业学位类别中,授权单位共计70所,符合参评条件且参评的授权单位共计17所。 注:以下评估档次相同的学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